各区、县(市)住建局、西湖景区管委会风景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能源领域发展,做好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确保电化学储能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我委会同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杭州市电化学储能电站防火设计导则》(试行),现予以印发,本通知自发文日起施行,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市建委消防管理处袁佳睿,联系电话:85254223。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杭州市电化学储能电站防火设计导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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