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持续推进,新型储能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已然确立,逐渐完善的市场化交易机制为新型储能创造了高质量的发展环境。
2025年3月28日,中国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联盟组织召开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暨新能源市场化改革政策专题研讨会。会议聚焦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文件(136号文)解读,分析研判新政对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发展路径和商业模式的影响,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圆桌对话环节,浙江大学兼职教授刘亚芳围绕《“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发表观点,内容如下:
浙江大学兼职教授 刘亚芳
针对《“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有三点值得肯定:一是多元化技术路线的方针正确;二是推动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原则得当;三是新型储能对风光基地和分布式能源有源配电网发展的支撑作用得到有效验证。
在储能规模设定方面,最初规划的3000万千瓦较为保守。当时的主要考虑为:一是成本回报缺乏保障;二是计划采取 “小步快走” 的策略,根据项目进度进行配储;三是新型储能作为新兴领域,需要综合考虑生产能力,规模过大难以保证产品质量。若新能源仍保持每年1亿千瓦的增长速度,3000万千瓦的储能规模基本能够满足需求。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因此当时预测的3000万千瓦规模与现在实际规模有一定的出入。从当前运行情况来看,国家电网区域的新型储能支撑能力约有3000万千瓦,与预期基本相符。
新型储能成本疏导机制的不完善,是目前行业发展的一大遗憾。尽管部分省份在电力市场框架下,对成本疏导进行了有益探索,但相关政策仍较为零散,未能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回报,这导致许多新能源企业将配储视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