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辽宁省发改委公布《辽宁省2025年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表示,2025年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1270万千瓦,其中风电970万千瓦,光伏发电300万千瓦,全部用于支持无补贴风电光伏项目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5-2026年启动建设,在满足相关条件后,最晚于2028年并网。
1270万千瓦建设规模分解下放到沈阳市(140万千瓦风电)、大连市(300万千瓦滩涂光伏)、抚顺市(95万千瓦风电)、锦州市(130万千瓦风电)、阜新市(120万千瓦风电)辽阳市(140万千瓦风电)、铁岭市(120万千瓦风电)、朝阳市(70万千瓦风电)、盘锦市(100万千瓦风电)和葫芦岛市(55 万千瓦风电)。以上建设规模均一次性落实到项目业主。
新增风电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0万千瓦,且场址不存在土地、环保、林草、军事和文物等方面问题。根据辽宁省未来新型储能布局,以共享储能电站等方式落实项目调峰责任。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最晚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优选出的项目业主和项目建设规模上报省发展改革委,逾期未报送视为自愿放弃项目建设规模。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