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025年以来,吉林、湖北调整,江西、江苏、安徽、四川拟调整分时电价政策,实行午间谷电价、提升政策灵活性成趋势。
在上述省份中,江苏的政策调整力度较大,设置全年午间低谷电价时段,拉大最大峰谷价差近15个百分点,以应对新能源规模持续扩大带来的电力系统“保供应”“促消纳”问题,工商业储能的充放电策略也将发生变化。
PART.01
午间谷电将扩至21地
2025年2月起,吉林全年11—14点执行午间低谷电价,较此前延长2个小时。江苏和安徽拟全年执行午间低谷电价,时长拟为2—4个小时,现行政策均没有设置日间低谷电价时段。江西拟在3—11月增设午间谷时段,低谷和深谷时段分别为1个小时和2个小时,高峰、低谷、深谷电价的浮动比例均较现行扩大10个百分点。
自2025年5月1日起,湖北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的9—15点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其中,9—12点和14—15点的电价为平段电价的90%,12—14点的电价为平段电价的43%。安徽拟在3天及以上节假日的11—15点实行深谷电价,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截至目前,国内已有21个省区计划或正实行包括节假日深谷电价在内的午间低谷电价,其中,15个省区计划或正在执行全年午间谷电。
在午间低谷电价执行范围扩大的同时,部分省份的尖峰电价执行力度有所减弱。吉林由此前在夏冬季5个月的16—19点固定实行尖峰电价调整为根据电力供需情况灵活启动。安徽拟将实行尖峰电价的时间,由现行的夏冬季各两个月调整为各一个半月。四川拟取消冬季尖峰电价,将夏季尖峰电价的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并计划建立灵活执行机制,其他月份日最高气温大于等于35℃时启动尖峰电价。江西则计划恢复此前暂缓执行的尖峰电价,并将执行月份减少1个月。
分时电价政策的灵活性进一步提升。除吉林、四川拟灵活启动尖峰电价外,安徽和四川计划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安徽提出,电网公司根据省内电力供需形势、电源结构、电力负荷变化及系统调节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峰谷具体时段,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向社会公布未来12个月的峰谷时段情况。此前,山东已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电网公司于年底公布下一年度的峰谷时段。
PART.02
储能充放电调整
江苏计划的分时电价政策调整较大、影响面较广,引发广泛关注。
除了增设全年午间低谷电价时段,江苏拟进一步扩大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由现行的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扩大至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以外的其他所有工商业用户,并进一步扩大峰谷价差。根据近期江苏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的征求意见稿,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峰段和谷段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分别上浮80%和下浮65%,峰谷价差较现行政策扩大14.89个百分点;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及以上的用户,峰谷价差扩大12.99个百分点。
促进新能源消纳是江苏政策调整的重要驱动力。2024年,江苏新能源装机增量达到2278万千瓦,同比增长55%。截至2024年底,江苏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808万千瓦,超过煤电成为第一大电源,光伏总装机和分布式光伏装机均居全国前三。作为电力消费大省,2024年,江苏全社会用电量达到84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增速较全国快1.6个百分点。通过上述调整,江苏可引导用户增加午间电力消费和在用电高峰时段错峰用电,缓解午间光伏大发时段“促消纳”和用电高峰时段“保供应”的双重矛盾。
江苏推动绝大多数工商业用户执行价格波动更大的分时电价,有利于加速价格形成方式向电力现货市场过渡。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为有效衔接电力市场交易,拟将分时电价计价基础从用户到户电价调整为用户购电价格,后续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上网环节线损电价可能不参与峰谷浮动。
吉林也调整了分时电价的浮动范围,在峰谷浮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取消了输配电价和上网环节线损电价参与浮动,仅保留上网电价作为浮动计价基础。以2025年4月吉林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为例,调整后执行两部制电价的22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的高峰、低谷电价分别约为0.8676元/千瓦时和0.4421元/千瓦时,按此前政策结算则分别约为0.9421元/千瓦时和0.3676元/千瓦时,峰谷价差有所缩小。预计江苏可能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除上述两地外,江西也计划取消输配电价参与浮动。
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工商业储能的充放电策略。有储能从业人士分析,若政策落地,江苏工商业储能“两充两放”将由目前的“谷充峰放+平充峰放”调整为“谷充平放+谷充峰放”,安徽则将由“谷充平(峰)放+平充峰放”调整为“谷充平(峰)放+谷充峰放”,充放电策略的调整也将对项目经济性产生一定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新能源规模持续扩大,各地分时电价调整频率提高和设置午间低谷电价是必然趋势,储能电站须“转被动为主动”,灵活调整运营策略和提高运营能力,为后续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做好准备。
图:分时电价新旧政策对比
注:
①“政策执行时间”无标注的为全年执行;
②江苏分时电价征求意见稿未提及尖峰电价时段调整,故未做标注。
数据来源:地方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开信息
制图:洪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