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稳定发用电主体市场预期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多年期购电协议包括在交易平台通过双边协商或集中挂牌达成的多年期绿电交易合同、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电力市场外签订的多年期绿电交易合约、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等多种模式。
《通知》提出,鼓励电力用户,特别是重点产业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3年及以上周期,下同),明确电力(电量)、电价、绿色属性价值,或约定电力(电量)、电价、绿色属性价值形成方式的协议或合约均可在交易机构备案后作为交易结算的依据。
多年期购电协议价格通过协商、挂牌或竞价等市场方式确定,原则上协议价格应不高于上一年度蒙西电网内新能源交易均价,2024年为0.24元/千瓦时,同时不低于上一年度同类型投资成本最低企业的度电成本。交易机构每年1月份向市场成员公布上年度蒙西电网内新能源交易均价和投资成本最低企业的度电成本。
《通知》鼓励重点产业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后进一步约定互保结算条款,互保结算价格由协议双方自主协商形成,可由协议双方自行结算,也可在交易机构备案后委托结算。初期,新能源发电企业对电力用户的保底结算价格可参考蒙西电网燃煤发电基准价格下浮20%(0.2263元/千瓦时),电力用户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保底结算价格可参考蒙西电网内新能源结算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