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工商业用户缴纳电费时,常会碰到“需量”这个名词。“需量”顾名思义,需要的电量。可是这个理解又不完全对,电量的单位是kWh,“需量”实际表征的是需求的功率,单位是kW。那这个“需量”到底是个啥?怎么来的?有什么用呢?这里对其来龙去脉做个简要的梳理。
电价的组成
对于我们普通家庭用电来说,用了多少度电就缴纳对应多少钱的电费。虽然这个也存在峰谷阶梯电价的差别,但只要你不用电,就不需要缴纳电费。总体上,电费是和实际电量是正相关的,这部分电费可以叫做“电量电费”。这种缴纳电费只跟实际电量相关的电价方式,称作“单一制电价”。
但是对于工商业的用电大户来讲,除了缴纳“电量电费”,还需要缴纳一个基本电费。这个基本电费有点像手机卡的月租费一样,不管你是否用电,都得缴纳。这个基本费用可以理解成对电网输变电设备、线路等固定投资的一种补偿,例如你有500kW的用电诉求,你可不能随便接入住宅配电网,你得让电网重新规划、升级更换设备,最后才能给你提供500KW的供电服务,这个供电服务产生的费用就需要基本电费来补偿。这种既要缴纳“电量电费”,又要收取“基本电费”的电价方式,称作“两部制电价”。
用户选择哪种电价方式,根据供电容量来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说“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电力用户(以下简称工商业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原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
两部制电价中的基本电费,又分为按供电容量计算、按实际最大需量计算、按合同最大需量计算三种方式。
按供电容量计算基本电费
按供电容量计算基本电费,是指根据供电变压器的容量来计算基本电费。
例如,某省的工商业电价表如下:
某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变压器容量315kVA,电压等级10kV。查表得知容量电价为32元/KVA*月。
此时计算需缴纳的基本电费:315*32=10080元。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采用双电源供电的用户,不论实际是否用电,基本电费的计算容量取所有变压器容量之和。此外,如果用户因为经营停产等原因本月用电功率很低,基本电费也是一分不能少的。
可见,按容量计算基本电费,对于部分工商业用户来讲并不经济。
2016年国家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引入了合同最大需量,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按容量还是合同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
2018年国家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引入了实际最大需量,用户基本电费的缴纳模式正式变成 了三选一:供电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实际最大需量。
合同最大需量和实际最大需量的引入,解决了用户双电源供电和阶段性停产带来的基本电费损失问题。
按实际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
实际最大需量可以直观理解为本月最大用电功率。但实际上它是本月每15分钟平均功率的最大值。也就是说实际最大需量是个动态的值,根据实际用电情况来计算,每个月都可能不一样。
实际最大需量的计算逻辑都在电表中实现,抄表时该值可以从电表获取。
1天24小时,包含96个15分钟,但一天中的实际最大需量并不是96个平均需量的最大值,而是采取窗口回滚的方式进行计算。例如,第1分钟-第15分钟,根据电量之差/15min,得到平均功率。接下来,计算第2分钟-第16分钟的平均功率。这样不断计算就可以得到一天中的最大实际需量。从而也就得到一个月中的实际最大需量。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最大需量每月都会清零。
此时基本电费按照实际最大需量计算。
例如,某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变压器容量315kW,电压等级10kV,实际最大需量200kW,根据上图可知需量电价为51.2元/kW*月。则基本电费为200*51.2= 10240元。可见,此时基本电费并不比按容量计算时便宜(10080元)。
由于需量单价更贵,容量单价/需量单价=32/51.2=62.5%。当实际最大需量高于供电容量的62.5%时,采用容量电价反而更划算。
需要注意是,对于选取按需量缴纳基本电费的用户,不论是按合同需量缴纳,还是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都给予一个有条件的九折折扣。即用户当月用电量/总变压器容量≥260,可将当月的按需量缴纳的基本电费打9折。
例如,上面的例子如果再打九折,10240*0.9=9216元,小于10080元。此时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计算更划算。
按合同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
如果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需要每月向供电公司申报合同需量值。合同需量的最小值为供电容量的40%,通过上面最大需量的分析可知,需量如果超过供电容量的62.5%,选择容量电价更划算。因此合同需量的合理申报范围是:
供电容量的40%≤合同申报需量≤ 供电容量的62.5%
合同需量是固定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按照此种方式缴纳的基本电费是固定的。因为还需要参照电表的实际最大需量数值。
当实际最大需量超过合同需量值的105%时,对于超出105%的部分基本电费加倍收取;对于实际最大需量未超过合同需量105%的,按照合同需量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实际最大需量介于100%与105%之间时,仍然按照合同需量计算基本电费。
还看上面的例子,若申报的合同需量为200kw,超过了供电容量的40%(315*40%=126kW),有效。
如果实际最大需量是190kW,则基本电费为200*51.2=10240元;如果实际最大需量是220kW,则基本电费为200*51.2+(220-200*105%)*2*51.2=11264元。
此时如果按最大需量方式计算基本电费,220*51.2=11264元。与按合同最大需量相等。
通过简单计算分析可知,
(1)实际最大需量较大时(超过62.5%容量),选择按供电容量缴费更划算;
(2)实际最大需量小于合同最大需量或者大于110%合同最大需量时,可以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费。
(3)实际最大需量在合同最大需量~合同最大需量的110%之间时,按合同需量缴费才是最少的。这需要能量管理系统去准确调控才能实现。
小结
1、根据用电容量区分,缴费方式分为单一制电价和两部制电价。
2、当月供电量/变压器容量≥260h,需量电费按九折收取。
3、实际最大需量由电表内回滚计算15min内最大平均功率。
4、是否必要容改需,由实际最大需量和使用时长综合确定。
5、基本电费计算汇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