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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号文首个地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作者:韩晓彤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发布时间:2025-05-10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5年2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后,首个地方实施方案即将落地。2025年5月7日,山东省就《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能源监管机构、电网企业、相关发电企业征求意见。

山东方案和细则严格落实136号文的相关要求,明确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按照新老划分原则,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统一为每千瓦时 0.3949 元(含税),该价格与山东燃煤发电基准价相同,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参考外省新能源非市场化率,适度优化。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由相关单位明确机制电量规模、执行期限,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2025年竞价工作原则上于6月份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设置了2025年不低于125%的申报充足率下限。也就是说,如果需要6.4吉瓦的新能源装机项目,需要申报8吉瓦以满足不低于125%的申报充足率。

关于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山东省规定,首次竞价上限原则上不高于该类型电源上年度结算均价。现阶段暂设定竞价下限,具体参考先进电站造价水平(仅包含固定成本)折算度电成本(不含收益)合理确定。

山东省是分布式新能源大省,实施方案支持分布式光伏企业委托代理商参与竞价工作,初期分布式光伏代理商应参考售电公司相应资质。分布式竞价代理商应为代理的每个项目分别申报机制电量,同一场次分布式项目主体只可选择一家代理商作为其竞价代理机构。

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已转入正式运行,新能源项目如何参与现货市场备受关注。按照要求,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现货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现阶段机制电量不参与日前市场的申报、出清、结算。未纳入机制的电量可参与日前市场。新能源项目应全量参与日前可靠性机组组合和实时市场。中长期与现货价格收敛后,新能源可自愿参与日前市场。此外,支持用户侧报量报价参与日前市场。

对于中长期交易,山东省要求适度放宽发电侧中长期签约比例要求,用户侧中长期合约签约比例相应调整。新能源中长期签约比例不设下限;中长期交易申报电量上限,现阶段按照额定容量扣减机制电量对应容量后的最大上网能力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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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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