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据CESA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数据库不完全统计,2025年4月份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65项,其中国家层面发布8项,其中3项与参与电力市场有关,2项涉及发展规划,技术创新、储充换基础设施建设、参与辅助服务类政策各有1项。地方层面发布57项储能相关政策。其中发展规划类的最多,共22项;涉及分布式光伏配储的政策有7项;参与电力市场类的有5项;技术创新和分时电价的各有4项。此外,监督管理、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补贴等均有多项政策发布。从区域来看,四川、内蒙古、浙江、山东、华东、华中等25个大区及省份发布了储能相关政策。
国家层面政策
4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更好发挥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优化增量配电网价格机制。综合考虑能耗、环保水平等因素,完善工业重点领域阶梯电价制度。
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提升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健全支持虚拟电厂发展的政策和市场体系,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结合自身优势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4月25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到,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弹性。鼓励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路域范围内新能源就近消纳,优化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等灵活调节资源,加快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智能微电网、多源转化与多能互补、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等技术装备和新模式示范应用,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
4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在本批次101个示范项目中,有50个与储能直接相关,其中涉及构网型储能、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近零碳)园区、数据中心配储、光热储能、风光火储氢多能互补等多种应用场景,其中28个项目明确了储能规模,共计5.47GW/24.95GWh。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虚拟电厂,有序推动发展绿电直连模式,研究出台支持智能微电网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推动大功率充电、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质量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4月2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推荐范围有五大方面,其中用能低碳转型技术包括清洁低碳氢制备及应用、高效储能、工业绿色微电网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技术;余热余压高效利用、系统能量梯级利用、电能替代等多能高效互补技术等。
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通知要求: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要完善现货市场规则,适当放宽市场限价,引导实现调峰功能,调峰及顶峰、调峰容量等具有类似功能的市场不再运行。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辽宁、重庆、湖南、宁夏、江苏、河北南网、江西、河南、上海、吉林、黑龙江、新疆、蒙东、青海要启动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2025年底前,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要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京津冀电力市场要创造条件启动模拟试运行,省间现货市场要实现发电企业参与省间现货购电,并加紧研究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省间现货交易的机制。市场建设要充分考虑各地合理诉求,加快形成工作合力,更好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地方层面政策
发展规划
4月1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召开北京市2025年能源工作推进部署会,部署《2025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其中提出,谋划推动北京新型储能电站应用示范区建设,会同房山区编制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11个试点项目,重点聚焦用户侧和电网侧,鼓励高安全性固态/半固态锂电池、先进压缩空气等储能技术研发创新,推动光储直柔、光储充一体化、分布式电源等多场景示范。
4月9日,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新站高新区关于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到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营收不低于300亿元,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不低于8万千瓦;到2028年,新型储能产业营收不低于500亿元,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
4月9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关于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紧盯新型储能发展方向,谋划布局重力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储能等项目,2025年力争储能装机达到290万千瓦、总容量达到640万千瓦时;到2027年达到470万千瓦左右、总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时以上;到2030年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总容量达到2500万千瓦时以上。
4月15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明确提出:到2027年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成效明显,新型储能年等效充放电循环达到300次,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到2030年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4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山西省2025年新型储能项目库拟调整情况的公示》,其中拟调整入库的新型储能项目119个、容量2.41GW/4.715GWh,拟调整出库的新型储能项目93个、容量1.634GW/2.61GWh。新增项目以独立储能、共享储能为主,有部分调频项目,技术来看有部分是飞轮储能+磷酸铁锂电池混合储能项目。
4月25日,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合肥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其中明确: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兆瓦级新型储能电站60座、装机总规模超100万千瓦,其中建成百兆瓦级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5座。
4月27日,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达茂旗2025年重大项目清单》,其中包括储能项目7个,最规模合计542MW/1852MWh,总投资126.09亿元。
补贴政策
4月10日,广东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支持面向新型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零部件研制、产业化推动应用、创新资源整合等需求,在广州市获批建设的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于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对于获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能源局试点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列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或广东省能源局试点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4月1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指出,围绕绿色氢能、前沿储能、碳捕集高效利用等碳达峰碳中和方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
4月22日,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健全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企业和园区进行奖励,其中国家级绿色园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国家级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参与电力市场
4月16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提出:建立健全“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完整市场体系,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市场,鼓励独立储能分时段签订市场合约,发挥其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
4月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文件提出,现阶段,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模式组织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独立储能可按照“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在电力供应紧张、调峰或断面调控困难等时段,电力调度机构可根据系统运行需要要求独立储能按照“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并于竞价日(D-1日)11:45前以特定信息披露。
4月15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发布《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相较2024年,新版结算细则全面优化结算机制,涵盖发电侧、用电侧、新型储能及资金管理四大领域,为四川电力市场结算提供制度保障。细则明确,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原则进行结算,其中,绿电优先结算。非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偏差电量不分时段结算。
分时电价
4月1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征求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意见通知》,其中拉大了峰谷电价上下浮动比例,同时取消早高峰时段、新增了午间低谷时段。文件提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蓄能)装置、开展综合能源管理等方式,主动减少高峰时段用电,增加低谷时段用电,通过优化用电时段,有效降低用电成本。
4月1日,安徽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较现行电价政策,增加2-3小时的午间低谷时段,相应的平段电价也有调整。
4月8日,湖北发改委印发《关于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在现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基础上,每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设置日间深谷时段(9:00一15:00),即实行6小时深谷电价。
4月25日,江西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除了冬季之外,其他月份都将新增2小时午间深谷电价。深谷浮动比例由原平段下浮60%扩大到70%,全年高峰、平段、低谷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6:1:0.4。
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4月2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北、江西、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的通知。文件提出,已获得容量电费的经营主体,应当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申报。经营主体按调频单元提交调频里程报价CiR,调频里程报价以“元/兆瓦”为单位,最小单位“0.1元/兆瓦”。调频里程申报价格上、下限分别暂定为15元/兆瓦、5元/兆瓦,已获得容量电费但未主动参与市场申报的调频单元自动参与市场申报,默认报价缺省值为5元/兆瓦。
4月20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规则》表示,参与调频辅助服务交易的独立储能电站容量须不少于1万千瓦,采用日前申报预出清,日内滚动出清、实时调用的交易方式。各服务提供方申报调频里程价格的最小单位是0.1元/MW,申报价格上限不超过15元/MW;申报调频容量的最小单位是1MW,火电申报调频容量范围为[AGC 单元额定容量的10%-20%],储能设施申报调频容量范围暂时不做限制。
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开展新型储能提振行动,其中完善储能市场交易机制方面,适当放开现货市场限价,拉大充放电价差。支持储能自主参与实时电能量市场和调频、爬坡、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建立“一体多用、分时复用”交易模式,释放储能快速调节能力。
监督管理
4月15日,浙江能监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110kV及以上风电场、10(6)kV及以上光伏和10(6)kV及以上电化学储能应具备紧急控制、一次调频、有功控制、无功控制、高电压穿越、低电压穿越功能目满足相应的电压适应性、频率适应性要求,110kV及以上风电场、35kV 及以上且交流侧装机 10MW 及以上光伏、10(6)kV及以上电网侧储能应具备AGC、AVC功能,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化学储能应同时具备惯量响应功能。
4月2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征求《关于实施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2025年底前完成淘汰退出严重危及电化学储能电站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及有关系统,建成多座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技术工艺设备先进的示范电化学储能电站;2026年底前完成对现有全部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改造升级的攻坚任务;2027年底,全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4月21日,江苏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无锡市储能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其中规定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单体)产品检验项目包括25℃初始充放电性能试验、过充电性能试验、过放电性能试验、短路性能试验、挤压性能试验、跌落性能试验、初始热失控性能试验,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模组)产品检验项目包括25℃初始充放电性能试验、45℃初始充放电性能试验、倍率充放电性能试验、5℃低温充放电性能试验、绝缘性能试验、耐压性能试验、挤压性能试验、交变湿热性能试验。
技术创新
4月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推动传统优势制造业优化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支持绿氢制备、前沿储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创新,到2027年,每年争取10项左右成果列入《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
4月8日,内蒙古科技厅发布《2025年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储能与新型电力系统”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的通知。其中包括5个申报方向:电加热熔盐系统优化调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高安全长寿命固态锂离子电池及其储能应用研究、宽温域长寿命新型镍氢气电池储能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新能源基地大容量构网设备及控制装置研发与示范、规模化用户侧资源参与电网协同控制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4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并同步发布英文版。《方案》指出,加快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发展。推进储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低碳零碳化工等绿色技术创新攻关,推动建设绿色技术国家创新中心、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和基地。
金融措施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内蒙古证监局联合印发《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自治区风能、光伏、氢能和储能等新能源产业,加大中长期贷款发放,聚焦新能源全产业链,提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保障。
4月27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武清区科创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指出,母基金主要参与设立智能科技、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汽车及核心部件、新材料等产业子基金,以及未来智能、 DNA 存储、新型储能、前沿新材料等相关未来产业子基金。
虚拟电厂
4月17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虚拟电厂试验示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到,对给予符合条件的试验示范项目政策支持,鼓励虚拟电厂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