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杭州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奖励补贴资金分配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细则指出,在杭州市市域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给予建设、运营补贴;根据运营服务质量评定等级可给予考核激励。补贴金额在120元/kW~400元/kW之间。
采用诸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kW,且不低于充电站总功率的2%)、储能(储能设备功率不低于充电站总功率的15%,储能设备功率值和储能电量值之比不高于1:2)、无线充电设施、大功率(单枪平均功率不低于180kW)等新技术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在原始标准的基础上可上浮不超过20%。
在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等场所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以及用于向新能源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配套供能的充电设施项目:
有新建配套专变的,建设补贴标准为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40kW(含)以上不超过200元/kW,单枪平均功率40kW以下不超过40元/kW。换电站项目按总功率给予不超过400元/kW补贴;
无新建配套专变的,建设补贴标准为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40kW(含)以上不超过100元/kW,单枪平均功率40kW以下不超过40元/kW。换电站项目按总功率给予不超过200元/kW补贴。
在既有居民住宅小区内和小区外围道路的路侧公共停车位、乡村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普通国省道沿线停车场内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
有新建配套专变的,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40kW(含)以上不超过400元/kW,单枪平均功率40kW以下不超过120元/kW;
无新建配套专变的,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40kW(含)以上不超过200元/kW,单枪平均功率40kW以下不超过120元/kW。
原文如下:
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发挥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资金分配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与建议请于2025年6月19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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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