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5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并随通知发布《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5月29日至7月31日,宁夏将拟开展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
此次试运行:宁夏电网省级及以上调度管辖的区内公网煤电机组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已取得中长期交易合同且具备技术准入条件的新能源场站以自主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以“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交易。储能、虚拟电厂以自主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
储能的申报方面:“报量不报价”方式下,申报未来两日192点充放电曲线及是否服从调剂。“报量报价”方式下,申报未来两日量价曲线。储能充电按照用户侧进行申报,放电按照发电侧进行申报。闽宁绿电小镇内储能(李俊第二储能电站)考虑地区电网平衡调用,接受实时现货市场分时均价。
虚拟电厂的申报方面:虚拟电厂自主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报量不报价”方式下,申报次日96点用电曲线。“报量报价”方式下,申报日前负荷计划、次日96点量价曲线和上下调节能力(现货市场初期上下调节能力限值基于日前负荷计划上下浮动50%)。
现货交易申报、出清环节均设置限价,限价范围为40-1000元/兆瓦时。
调频辅助服务方面:火电企业、储能在日前申报调频里程价格。调频里程申报价格范围暂定为5-15元/兆瓦,最小单位为0.1 元/兆瓦,调频性能指标上限值为2。其中,储能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容量需≥10MW/2h。
储能的电价结算方面:储能放电以所在节点电价进行结算,充电以发电侧加权平均价进行结算。其中,独立储能日前出清充放电量按照日前价格结算,实际充放电量与日前充放电量偏差按照实时价格结算。
现货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融合,本次结算试运行期间,省内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暂停运行,现货市场与调峰市场融合,同时不再设置火电深调等补偿机制。
另外,电网侧储能暂不参与市场运营费用分摊/返还。
原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宁夏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奠定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基础,拟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本次结算试运行时间为5月29日至7月31日(5月28日至7月30日分别组织5月29日至7月31日的日前现货交易),其中6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实际结算,其余时间仅调电不结算。现将《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