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拉大了峰谷电价上下浮动比例,同时取消早高峰时段,新增了午间低谷时段。《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增设午间低谷,谷段在平段基础上下浮65%
“以前,工商业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没有那么广。”市发改委能源处负责人介绍,“这次相当于优化升级,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其他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都被纳入。10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户,在政策优化前后都属于全年执行范围。区别在于,全体商业用户和100千伏安以下的工业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按分时时段执行,或者全年按照春、秋两季的分时时段执行。要是觉得按分时时段执行划算,还能通过调整用电习惯、安装光储设施等‘妙招’,把用电成本降下来。”
此次优化后,分时时段大调整。《通知》提到,将增设午间低谷时段。春秋季10:00至14:00、夏冬季11:00至13:00变成了谷段。此外,重大节日深谷电价的执行时段调整为10:00至14:00。这意味着,午间生产突然变成了“打折时段”。此外,上午高峰时段直接取消,夏冬季峰期调整为14:00至22:00(以前是8:00至11:00、17:00至22:00),春秋季峰期调整为15:00至22:00(以前是17:00至22:00)。企业可根据这个“新时间表”,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在低谷时段开足马力生产,高峰时段“歇一歇”,节省用电成本。
同时,新政计价基础也变了,分时电价直接以购电价格为基础,浮动比例根据用户类型和调峰能力来设置。对于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峰段在平段基础上上浮80%,谷段在平段基础上下浮65%。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峰段在平段基础上上浮70%,谷段下浮65%;100千伏安以下的,峰段上浮60%,谷段下浮65%。工商业用户中除工业以外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执行的两部制电价,平段电价不浮动,谷段在平段基础上下浮65%。
预计今年全市企业可减少用电成本约7800万元
该政策实施后,影响如何?据测算,新政策将为扬州工商业用户带来显著经济收益。通过优化分时计价基础与峰谷价差,预计2025年全市企业可减少用电成本约7800万元。市发改委能源处负责人介绍:“政策鼓励企业将高耗能工序调整至午间谷段,仅生产计划优化一项,单户企业年度电费降幅可达15%至20%。”
与此同时,政策与扬州新能源发展形成共振效应。当前全市风光新能源装机容量已达618万千瓦,占总装机量50%以上。新增午间谷时段恰好覆盖光伏发电高峰,可有效解决“午间发电多但消纳难”的痛点。扬州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负责人分析:“通过引导用户午间用电,预计全市弃风弃光率将下降3至5个百分点,每年可多消纳绿电超2亿度。”
新政为储能市场带来双重机遇,工商业用户配储需求激增,通过储能设施在谷段充电、峰段放电,可对冲电价波动风险;光伏电站需配套储能实现“能量时移”,将午间发电量转移至傍晚高价时段释放。以1MW工商业光伏电站为例,加装储能后年收益可提升20%,回收期缩短至5年以内。
不过,未配储的光伏项目将面临挑战。由于午间电价处于低谷,叠加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政策,部分项目全投资收益率(IRR)可能从8.5%降至5.2%。扬州经开区某光伏企业负责人坦言:“政策倒逼行业转型,光储一体化已成必选项。”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充电桩运营商而言,午间低谷时段电价大幅下降65%,意味着在该时段进行充电运营的成本将显著降低。若运营商能够合理引导用户在午间低谷时段充电,将有效减少电费支出。并且,运营商可合理调整不同时段的充电价格和服务策略。政策支持充换电设施自愿执行分时电价,引导“夜间低谷充电、午间补电”模式。2026年底前,尖峰时段反向放电可按尖峰电价结算,其他时段按燃煤基准价结算。
为推进政策进一步服务企业,我市将制定配套措施,组建绿色用电服务专班,强化政策叠加支持,建设“光储充一体化”示范区等。“此次电价改革既是经济账,更是生态账。”市发改委能源处负责人说,“我们期待通过价格信号和市场机制,推动扬州从‘用能大户’向‘节能先锋’转型,为‘双碳’目标贡献扬州智慧。”
据悉,新政策今年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想执行分时电价或者想选择分时时段的用户,要提前3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业务办好次月就开始执行,而且选了之后12个月内不能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