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6月17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其中《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文件明确,在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领域,重点落实《国家锂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和《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强钠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标准布局,加快新型储能产品安全与循环寿命、配套关键材料与部件、生产设备、关键检测方法、绿色低碳、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技术创新。经新认定为国家或天津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业,获得国家级各类奖项、产品认定,以及列入国家各部委发布的国之重器、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行业准入名单、揭榜挂帅名单的企业,对于获得国家级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于获得天津市级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原文如下:
关于《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促进高新区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局起草了《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实施办法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xqxny@tht.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1号楼新能源产业局(邮编:3003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工、闫工;联系电话:022-84806802。
附件1: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