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网成本的“黑匣子”
电力体制改革十余年来,输电、配电、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局面仍然存在,独立的输配电价仍被搁置。
“以前电网的成本就好像是个‘黑匣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说,尽管以前发展改革委也公布过输配电价,但那只是电网购售电的实际价差,而不是根据其资产和实际运维成本来确定的输配电环节价格。
“自然垄断”的电网收益谁说了算
此次方案明确,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确定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电网实际成本高于政府核定的准许成本时,高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消化;低于准许成本时,节约成本可在企业与用户之间分享。
独立的输配电价和受控的电网成本,对于整个电力生产消费链条都是利好。
深圳改革“试”出了什么
一方面,深圳试点为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独立输配电价改革若能向全国推广,将彻底改变目前电网的盈利模式,为后续发电侧、售电侧改革提供必要条件。
另一方面,深圳试点也探索了对于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的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