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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储能统一调用可获成本补偿,虚拟电厂“报量不报价”/“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23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9月19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规则及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其中文件包含《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汇编(V6.0征求意见稿)》。

本次方案提出,青海电力现货市场2025年11月1日起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2025年10月31日组织11月1日的日前现货交易,11月1日起开展调电及实际结算。

对于新投产的发电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满足准入条件参与中长期交易的次月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转市场化交易后,次月起直接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针对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方案修订的内容包括:

调整储能二次调整补偿方式

当电网出现供应紧张或其他特殊运行情况时,储能电站由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进行二次优化,若调用期间实时市场放电价格低于最近一个月储能放电加权均价,则给予运行成本补偿;反之不给予运行成本补偿。

另外,方案明确储能电站不进行市场力监测。

《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汇编(V6.0征求意见稿)》其他修改内容还包括:

增加虚拟电厂、扶贫、特许经营权、光热发电项目、分布式/分散式项目、光伏应用领跑者、金太阳等新能源参与市场机制。

虚拟电厂按自然月自愿选择以报量不报价或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报量不报价”方式下,申报次日96点用电曲线。“报量报价”方式下,申报日前负荷计划、次日量价曲线和上下调节能力。

准入市场的平价新能源场站按照“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同时申报运行日发电预测曲线,其余新能源(扶贫、特许经营权、光热发电项目、分布式/分散式项目、光伏应用领跑者、金太阳)按照“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以价格接受者全电量优先出清。

优化事前监管机制,明确储能电站不进行市场力监测

明确储能电站不进行市场力监测,同时将原先任一类型电源触发市场力后把所有发电侧电源报价全部替换调整为仅替换触发市场力监测的该类型电源报价。同时对于连续多日触发市场力监测的类型机组,采用更低报价替换出清。

报价替换出清方面,供需比范围内将触发市场力监测的该类型电源高于基准价格的报价段进行替换,按替换后报价进行日前及实时市场出清。替换价格暂定标准如表2所示,供需比范围及对应替换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明确,后续进行调整。当同一类型电源连续5日未通过事前监管时,如第6日继续未通过事前监管,则从第6日起按替换基准价格的0.95倍执行,直至该类型电源通过事前监管后恢复。


优化超缺额获利回收机制

明确当前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电量与新能源配建储能电量不参与机组中长期超额收益回收。

其他修订内容还包括:增加省间外送损益费用、增加省间外购结算偏差费用、增加价差结算方式、增加市场熔断机制、增加价格异常处理机制。

原文如下:


附件2: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征求《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汇编(V6.0征求意见稿)》《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pdf 
附件1: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汇编(V6.0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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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力现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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