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公告,收到关于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倒卖项目指标的举报。现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
公告表示,经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查,查实了该项目业主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出卖股份、变更投资主体的协议。该行为严重违反《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包头卜尔汉图宝丰150万千瓦/900万千瓦时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拆分方案的复函》(内能源电力函〔2025〕1061号)等文件要求。
现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终止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收回相应的储能建设指标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