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2月22日,山东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904号)》,启动第二批机制电价竞价工作。
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投产(全容量并网),并且未获得机制电价的风电、光伏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为171.74亿千瓦时,其中,风电为132.28亿千瓦时,光伏为39.46亿千瓦时。竞价上限风电、光伏均为每千瓦时0.35元,竞价下限风电为0.094元,光伏为0.123元。
与第一批竞价相比,第二批竞价区间不变,机制电量规模增加将近一倍。
截至目前,华东七省中,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六省均已完成第一批机制电价竞价出清,江西已完成两批竞价。

不同于此前分析的西北五省,华东七省的制造业、轻工业产业基础雄厚,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产业更为发达,且大部分省份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海上光伏、风电的发展走在行业前列。
因此,华东七省在竞价类型上也相对多元,出清价格、机制电量比例的表现也各不相同。
其中,山东、上海、江西三省组织风电、光伏分开竞价。山东光伏出清价格0.225元/千瓦时,位于竞价区间的中间水平,风电0.319元/千瓦时,接近竞价上限;上海风光同价,0.4115元/千瓦时,为竞价上限价格;江西两批出清价格都相对较高,其中光伏第二批竞价0.379元/千瓦时,不仅踩中竞价上限,且高于风电出清价格,也比第一批竞价的光伏出清价格高出不少。三省的机制电量入围比例也相差悬殊,山东最高,达到76.21%。

江苏分“海上风电项目”和“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两类竞价,但第一批竞价电量全部由光伏项目竞得,出清价格为0.36元/千瓦时,靠近竞价上限,入围机制电量有所超额,入围比例达到100.27%。
与江苏情况相似的是福建,福建分“海上光伏”和“其他类新能源项目”两类竞价,出清价格均靠近竞价上限,其中,海上光伏的机制电量入围比例达到110.13%。
安徽区分通过竞争性配置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的“独立竞价项目”和其他新能源项目、即“统一竞价项目”两类开展竞价,出清价格均为0.38元/千瓦时,机制电量入围比例约65%。

结合各省煤电基准价来看,华东七省的增量新能源项目出清价格普遍低于各省现行的煤电基准价。
其中,山东差额最大,光伏出清价格比煤电基准价低约0.17元/千瓦时,风电低0.08元/千瓦时;其次是江西,差额区间在0.04-0.08元/千瓦时;江苏低0.03元/千瓦时;浙江低0.02元/千瓦时;上海、安徽出清价格基本接近煤电基准价。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在第二批竞价文件中明确指出,自2027年起,“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
此前,山东已经明确存量6MW以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纳入机制电价范围。也就是说,从2027年开始,山东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中,仅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可参与机制电价竞价。
山东之外,其他诸省也在“136号文”省级承接文件中提及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项目类别,比如河南,明确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中的新能源项目,以及2025年6月1日(含)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这些调整的本质在于,推动分布式光伏回归“自发自用”的核心属性。山东作为分布式光伏第一大省,率先深入践行“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的改革方向,推动电价形成机制从政策引导向市场主导全面转型。
下一期,“ESCN源网荷储与电力市场”将聚焦分析东北三省机制电价出清结果,敬请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