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贵州省两部委发布《推动减轻全省工商业企业用电负担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与推动储能参与市场。
文件要求,开展峰谷电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适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电价浮动基数;鼓励工商业用户配置储能装置,增加谷时段用电,减少峰时段用电;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文件明确,围绕黔北、黔中、黔西三大铝产业聚集区新增重点产业项目,构建“能矿—电厂(来煤加工)—重点工业企业”一体化协同新机制;结合露天煤矿产能释放,逐步将新增煤磷化工、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重点产业项目纳入新机制;探索通过绿电直连、源网荷储等多能互补方式,切实降低大数据等产业用电成本。
文件强调,强化能源资源优势支持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一体推进水火风光储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