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2025改版停用栏目>储能资本>基金股权 返回

中国光伏巨头回应欧委会:所有商业行为符合法律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5-03-13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据报道,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贸易总司日前在一份公开文件中列出了三家中国光伏企业的违规行为,包含使用不符合协议的OEM(代工)方式、向客户提供额外利益、违反进口量规定等。

作为被点名企业中的一员,光伏巨头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下称阿特斯)就欧委会提出的违反价格承诺协议的通知发表了声明。

根据该声明,阿特斯表示:公司已接到欧委会发出的通知,欧委会将就阿特斯在中欧达成的光伏价格承诺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潜在问题进行核查。

据了解,2013年8月,中欧双方就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在欧洲市场的最低销售价格达成一致,价格承诺协议是中国光伏产业代表与欧委会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的协议。

阿特斯表示,按照标准工作流程,阿特斯近期将对欧委会提出的问题提交书面回应,并向欧委会证明其是严格遵循价格承诺协议的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组件销售和商业运作的。目前,公司同欧委会与中国机电商会正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以期最大程度澄清事实。

阿特斯投资者关系总监Ed Jobs先生表示:“作为一家全球化的企业,阿特斯所有的商务行为和会计原则完全遵守美国SEC的规则和各经营地有关商业竞争的法律和法规,包括按照中欧达成的价格承诺协议的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组件销售。需要说明的是,欧委会所作的任何决定将不会对阿特斯2015年全年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欧洲市场在阿特斯全球发展战略布局中的市场份额占比不大,但不管怎样,我们还是会不遗余力的为欧洲市场的客户提供阿特斯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分享到:

关键字:光伏 新能源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