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2025改版停用栏目>储能资本>基金股权 返回

江苏下达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补偿标准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电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4-0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和省经信委联合发文,下达2014年度江苏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补偿和运行考核费用标准,并要求省电力公司抓紧与发电企业结算。根据《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电监价[2011]113号)、《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运行考核办法(试行)》(苏经信电力〔2011〕379号)要求,2014年辅助服务补偿总费用11884.222万元,运行考核总费用5636.076万元,按“收支平衡”原则全部补偿给发电企业。

按照原电监会关于新机商转的有关规定,新机调试差额资金的50%纳入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经统计,2014年全省新建发电机组转入商业运营的差额资金总计为7950.2925万元,其中50%(即3975.1463万元)用于补偿提供辅助服务的机组,新机差额资金与辅助服务补偿和考核费用由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同时一并结算。

分享到:

关键字:发电机组 辅助服务 补偿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