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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改革进入全面试点阶段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5-04-16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据国家发改委15日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这被认为是新电改9号文的第三个配套文件。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输配电改革试点范围可能继续扩大,此次试点扩围意味着输配电试点进入全面试点阶段,后续还将出现多个电改配套文件。

 

试点扩围

 

通知规定,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

 

通知明确,通过加快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确保按期完成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要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和摸底测算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发改委表示,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将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售电价格、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奠定坚实基础。

 

进入全面试点阶段

 

此前,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日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已正式实施,2015年深圳输配电价每千瓦时较2014年下降1.23分,深圳商业用电价格下降8.43分,工业用电及居民用电价持不变。

 

曾鸣认为,输配电改革试点范围将来可能继续扩大,无疑将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此次新增的试点省份中,国网有三个,南网一个,意味着输配电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进入全面试点阶段,电改也将全面推进。

 

曾鸣分析,选择这些省份进行试点是因为其自身的代表性。云南是水电大省,云南的试点对其他水电大省很有借鉴意义。宁夏以火电为主,是电力送出为主省份,而安徽和湖北则分别代表了华东电网和华中电网的省级电网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试点省份没有选择东北电网和华北电网。曾鸣认为,主要考虑到他们的电网结构、发用电现状,将来可从区域电网的角度进行试点。下一步继续推广试点,可以选择受电为主的省份开展。

 

此次发改委发布的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被认为是新电改9号文第三个配套文件。此前,发改委已经发布了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两个配套文件。

 

曾鸣认为,后续应该还有多个新电改配套方案,如输配电价格调节实施细则,大用户交易实施细则,售电侧市场相关细则,交易机构相对独立的具体事宜,电网统筹规划具体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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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输配电价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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