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电改文件的第三份配套细则发布,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增加安徽、湖北、宁夏和云南四个省级行政区域。
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近期下发。该文件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这是电改9号文出炉后的第三份配套文件。此前传闻中的大用户直购电规范细则还没有出台。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跨省区的输配电价试点接下来可能会开展,比如东北电网和华北电网整体试点,而不再安排电网内部省公司试点。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容
电改的配套文件近期正在密集发布。
4月9日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对临时性减少高峰电力负荷、永久性节约电力负荷和转移高峰负荷任务量进行适当调整。”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重申全额收购清洁能源电力。
去年国家发改委已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还被认为是电改方案的预演,深圳已经有注册售电公司,希望分羹改革带来的红利。
扩容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包括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四省(区),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早在去年深圳开始试点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时,就有说法称输配电价改革将会陆续推广到电力送出为主的省份,此次试点的四个省区并不都符合这一标准。
曾鸣分析说,新增试点的四个省区也各有特点,云南是水电大省,宁夏是火电为主,两者都是电力送出为主的省份。安徽和湖北是华东电网和华中电网具有代表性的省公司,所以被纳入了试点名单。
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省电网试点,对其他省份都有参考价值。曾鸣认为,最早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深圳在电网、发电、用电特征上与其他地方不同,难以照搬到其它地方,加上这些各有特征的省份试点,基本上代表了所有类型的省网公司。
下一步区域电网或整体试点
深圳输配电价改革可谓立竿见影。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于今年1月起正式实施。改革实施后,2015年深圳市输配电价水平比2014年每千瓦时下降1.23分,这一改革成果直接带来近期深圳商业电价的大幅下调。
不过深圳主要是城市工商用电为主的结构,被认为不具代表性,形成的经验难以直接推广。而就目前相对简单的电压、用电结构,也存在电价如何分担普遍服务成本的机制问题待解。
输配电价核定一直是以往电力改革的“黑箱子”,多年来也没有明确的输配电成本。输配电价核定后,电网将只收取“过网费”,等于核定了电网企业的利润率。真正实现“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国家发改委的通知称,我国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也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
国家发改委还提出,通过加快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
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
不过曾鸣认为,通过试点推动改革的方式不会变,估计跨省区的输配电价机制接下来也会试点,比如推动东北电网和华北电网整体试点区域电网内的输配电价,而不会再安排省公司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