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026年9月20日,国网福建电力调控中心发布《福建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调频报价为1~6元/MW,独立新型储能调频出清容量上限为调频容量需求的30%,快速动作区调频出清容量上限为60MW。
各类具备提供调频辅助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平等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现阶段,提供调频服务的经营主体包括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燃煤机组、燃气机组、独立新型储能。随着市场发展,逐步纳入其他具备提供调频辅助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
电力现货正式运行阶段,调频辅助服务费用由发电侧和用户侧共同分摊。发电侧分摊比例设为0.9,用户侧分摊比例为0.1。
抽水蓄能机组、独立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发用一体”主体, 在结算时段内按上网(下网)电量参与发电侧(用户侧)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或分享。
经营主体按调频单元自主申报分时段调频容量及价格,快速动作区、慢速动作区调频报价上限均设为6元/MW、报价下限设为1元/MW。
对于3~10秒(不含通信时间)可从0兆瓦调节到额定功率的调频单元,可参与快速动作区报价;对于10秒以上(不含通信时间)可从0兆瓦调节到额定功率的调频单元,仅可参与慢速动作区报价。调频单元可根据实际运行控制能力分成多台虚拟调频单元。
所有符合调频市场准入条件且列入煤电容量电价适用名单的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必须进行调频市场交易申报(机组启动当日除外,可自主申报),迟报、漏报、无效申报或不报者均默认采用缺省值(市场申报价格上限)作为申报信息参与市场出清。
详情如下:
国网福建电力调控中心关于征求《福建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深化福建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保证福建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电力市场平稳有序运营,国网福建电力调控中心修订了《福建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现向各经营主体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27日,请将修改意见以正式回函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反馈,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人:范润生
电子邮箱:378555748@qq.com
附件1:《福建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福建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修订说明
国网福建电力调控中心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