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桂冠电力本期公开发行面值 173,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73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4.16 亿元(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2009 年1至 2011 年,发行人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4.76 亿元(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 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一的初始发行 规模为 8 亿元,品种二的初始发行规模为 9.3 亿元。本期债券两品种间可互拨, 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在品种间进 行互拨。
6、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00%-5.0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20%-5.20%。本期债券各品种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根据 2012 年 10 月 23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1 2009 年数据采用发行人经审计的 2010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上期比较数。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 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 配售”。
8、本期债券品种一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该品种初始发行规模 8 亿元的 10%和 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 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如果网下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 部分全部或部分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二网下预设的初始发行规模为 9.3 亿元,不设网上发行。本期债券两品种间可互拨,比例不受限制,在进行品种间互拨后,认购不足 17.30 亿元的剩余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 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品种一的网上/网下回拨安排优先于品种一和品种二 间的互拨进行,品种一和品种二间互拨(如有),在 10 月 24 日(T 日)网上发 行结束后进行。
9、网上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的认购。本期债券品种一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3”,简称为“12 桂冠 0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 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手(含 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 的整数倍。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期债券同时面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 在 2012 年 10 月 22 日(T-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