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应得到优先支持。虽然我国在电池关键材料技术方面已有显著进步,但离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需要政府从政策、资金、应用环境、示范运行、产业化能力建设等各个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特别是研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对产业化进程加以推动。
其次,应当通过示范,推动核心技术发展。积极推动与化学储能电池应用相关的风光互补发电与储能电池等多种形式的技术组合示范项目;将储能电池分别安置于电力应用端的分布式储能技术应用;燃料电池和蓄电池组合作为电电混合动力系统的城市公交示范应用。由示范带动关键材料、关键技术的发展。
此外,政府对于产业的支持可采取多种组合的方式。政府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可采用研发资金、项目资金、政策引导、鼓励、政策限制、税收调节等组合方式。如政府对新能源技术的支持资金,如果限于资金规模,应集中体现重点针对关键技术的支持。对产业发展的支持,仅靠政府投入资金是不够的,需要政府制定对社会资金有吸引力的引导政策,调动社会力量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