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大理州祥云县杨家房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
合同编号:YJF2015/C1
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杨家房风电场风力发电机及塔筒吊装工程(合同编号:YJF2015/C1)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择优选择专业安装单位。
项目概况:
(1)杨家房风电场安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理州祥云县杨家房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杨家房风电场
杨家房风电场位于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总装机容量为3.6MW,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双馈型);其中,1#机已安装,本次招标范围为剩余17台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含塔筒及附件)。
本工程对外交通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主要线路为:投标人所在地-昆明-祥云-石沉江-野猫山风电场-本工程场址,昆明至本工程场址总里程约349km,乙方至昆明距离或乙方至现场的距离由乙方自行测算。其中昆明至本工程场址的公路交通线路具体条件如下:昆明-祥云,里程281km,为高速公路;祥云-石沉江里程47km,为二级公路;石沉江-猫山风电场-本工程场址,里程约21km,为已建的野猫山风电场的对外交通道路及场内道路。
上述对外交通线路仅供投标人参考,详细的进场线路由投标人自行查勘确定。
拟吊装设备主要参数
吊装主要部件尺寸及重量(单台套)
序号 |
项目 |
尺寸(m) (长×宽×高) |
单件重量 (吨) |
备注 |
一 |
MY2.0-80s |
17套 |
||
1 |
塔筒 |
总高约76.87 |
172.796 |
|
1.1 |
第一段 |
φ3.416×φ3.0×21.73 |
28.611 |
最上面一段 |
1.2 |
第二段 |
φ3.831×φ3.416×21.54 |
37.751 |
|
1.3 |
第三段 |
φ4.2×φ3.831×19.32 |
43.903 |
|
1.4 |
第四段 |
φ4.2×φ4.2×14.28 |
47.784 |
最下面一段 |
2 |
机舱 |
10.311×3.967×3.904 |
85 |
不含气象架等附件的尺寸及重量 |
3 |
轮毂 |
4.697×3.803×3.468 |
21.3 |
|
4 |
叶片 |
50.5×φ2.205×3.6 |
10.5 |
单支,不含工装 |
5 |
变频器 |
2.6×0.9×2.2 |
~2.2 |
注:上述参数为设计数据,最终以实际为准,重量偏差在±10%以内价格不进行调整。
2.本合同工程招标范围
杨家房风电场土建及安装工程已招标(不含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其承包人在本招标文件中称为“总承包方”。本合同承包人(简称“承包人”)统一纳入总承包方的管理体系,需与总承包方全面协调、配合,服从总承包方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承包人的计量需经总承包方、监理人签证并经发包人认可,本合同承包人的进度结算工作由发包人办理、支付,但不免除本合同承包人和总承包方的合同责任。本合同承包人对总承包方负总责任,并同时向发包人负责。
本次招标范围为17台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本合同范围及与总承包方的合同界面划分如下:
2.1总承包方的合同范围及工作内容
(1)总承包方与本合同承包人的合同工作界面划分为:
基础环安装由总承包方负责;基础环以上的塔筒、风机及附件安(吊)装由本合同承包人负责。本合同承包人的合同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2.2“本合同承包人的合同范围及工作内容”。
(2)负责基础测量定位、高强螺栓送检工作;
(3)负责对本合同承包人风机主机及塔筒的现场吊装组织管理、进度协调、质量、安全、测量定位等管理工作;
(4)对本合同承包人进行统一管理,并将其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5)统一管理本合同承包人和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等,本合同承包人必须服从;
(6)对本合同承包人完成工程量进行签认;
(7)组织整体调试。
2.2本合同承包人的合同范围及工作内容:
包含每台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的卸货、看护、倒运(指除机舱、轮毂、叶片和塔筒以外的附件倒运;若发生机舱、轮毂、叶片和塔筒未在机位平台交货的情况且需要本合同承包人倒运的,称为二次倒运,增加费用另行协商处理)、吊装,塔筒内电缆、照明设备等附件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塔筒各个部位的吊装(不含基础环);
(2)机舱与发电机吊装;
(3)叶片和轮毂的组装和吊装;
(4)变频器、地面控制柜等塔筒基础平台设备吊装;
(5)塔筒外部人梯、内部爬梯等附件安装与连接;
(6)风机、塔筒接地(与防雷接地连接);
(7)风力发电机吊装完成后,机舱、塔架内附件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塔筒内电缆敷设连接、电缆、通信光缆预留段连接、接地、塔架照明安装等),安装完成后配合完成风机的调试工作;
(8)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螺栓、塔筒内饰件、照明、电缆、风速仪、风标仪、导电轨等;
(9)配合厂家完成现场补漆工作(设备厂家需要配合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10)防水及防腐处理、基础环、各节塔筒及机舱间的密封;
(11)吊装前的设备清洁,包括但不限于机舱、叶片、塔筒的必要清洁;
(12)风机、塔筒等本合同项目设备及附件的现场卸车,包括分批次的机舱、轮毂、叶片、塔筒及其附件及备品备件的卸货、集装箱的卸车和集装箱的掏箱工作,及以上所有风电设备及备品备件的保管,并在完工后移交甲方,并附移交物品清单,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丢失、损坏由承包人按照原价赔偿,并对进度、安全方面的损失进行赔偿;
(13)负责所有本合同安装设备交货后到投产移交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和看管工作;负责塔筒、主机、轮毂、叶片等主辅设备在机位平台看护保管工作。看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14)负责风电场风电机组及辅助设备、塔架以及吊装安装工程所需其他物资的现场卸车、保管、转运(不含风机机组、塔筒、叶片等大件设备的二次倒运)等工作;
(15)自备能够满足设备厂家技术要求和招标人进度要求的卸车、吊装、安装需要的设备及工器具。风电专用工具由设备厂家提供(见清单);
(16)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并解决风力发电机组安装阶段所需的临时用电源,招标人给予积极协调;
(17)其他:全面配合总承包方开展风力发电机的调试工作;完成在风电领域属于约定俗成的吊装工作范围;
(18)负责整理本合同范围的竣工资料,经总承包方和监理人认可后移交给发包人。
对于总承包方、本合同承包人之间合同界面的争议服从招标人协调。
3.项目业主与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发包人):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有近3年内有3个及以上类似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或吊装经验(需提交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持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办公大楼306室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转入或存入以下账号,并提供相应凭证至招标人。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建行祥云县阳光城支行;
账号:53001717238052500875。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时间安排
(1)本次招标定于2015年8月22日下午14:30时在祥云县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办公楼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不参加现场查勘的投标人请提前通知招标人。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下午15:0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办公大楼307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按本合同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定于2015年9月7日下午15:00时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办公大楼307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祎楠0871-67217772(商务)
洪金海0871-67217501(技术)
周建成13769993661(现场查勘联系人)
传真:0871-67217797
邮箱:chenyn2007@163.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办公大楼306室
邮编:6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