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为全面、深入了解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信息,规范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核算和支出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监管,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市场监管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专项监管工作总体部署,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15年8月下旬至10月中旬对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展了2013-2014年度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工作。
东北能源监管局对专项监管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详细部署。一是制定专项监管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编制《黑龙江省电网企业专项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专项监管工作的范围、内容、步骤等,成立由东北能源监管局党组成员张锐同志为组长,市场处及相关处室有关人员、专家为成员的专项监管小组开展专项监管工作;二是开展企业自查工作。8月下旬,东北能源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现场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展自查工作,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三是严格规范现场检查工作。9月,东北能源监管局对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地(市)级供电公司、二级独立法人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并按照国家能源局《能源监管工作手册》有关现场检查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组采取听取企业汇报、对上报数据抽样核算、询问相关人员、查询财务管控和ERP系统、查阅财务和工程资料等多种方式认真核查了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13-2014年的输配电成本核算情况。检查中注重对发现问题的落实,对每一个问题均将相关证据签字留存,切实保证了本次督查的真实性、可靠性、客观性。四是认真完成专项监管报告。10月中旬,东北能源监管局就检查情况和问题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要求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限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具体措施;对国家能源局发布整体报告明确的整改要求,要认真、严肃整改落实,按时报送。东北能源监管局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核实,形成专项监管报告并报送国家能源局。
通过本次专项监管工作,发现电网企业在输配电成本核算、资产管理、关联方交易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情况,加强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