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2月26日,安徽省物价局最新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只要符合“在供电公司独立开户,单独计量,用电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两个条件的省内大型工业用户,均可以按自愿协商的原则,向省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企业直接购电。有关“年用电量5000万度以上、没有自备发电机组等”限制门槛被取消,只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即可自愿申请,自行交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直购电交易。
作为最早实施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早在2010年就开始用电直接交易。这次安徽省政府出台政策积极支持,对国家电监会制定交易规则,管理电力交易市场,进一步推动直购电工作的全面开展有着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