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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企业有多少“概念”可以重来?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太阳能发电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互联网金融”、“能源互联网”、“充电桩”……这些2015年曾经“炙手可热”并为行业带来想象空间的概念,在2016年,是更上一层楼获得实质性突破,还是“胎死腹中”?

作为2015年的重头戏,预期电力体制改革在2016年将获得更多实质性的进展,尤其是经济放缓的背景,给了地方政府加快此项改革的动力。最新的例子是,山西的电改方案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复。

电改带来的机会,包括直接参与电力交易市场的建设,以及退而求其次的争取获得地方的售电业务准入资格等。而随着售电侧的逐步放开带来的市场主体数量的增多,基于用户侧的能源互联网的市场机会,将会逐步显现。从国际经验来看,在一个发电、售电主体多元化的电力市场中,将围绕此衍生出各种新的业务机会以及业务模式,其中较为可行的,包括基于售电侧竞争主体增多而衍生的各种服务。

在电动汽车的充电业务方面,预期随着电动汽车本身的加快普及,充电桩业务自然也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就光伏电站运营企业来说,涉足电动汽车以及充电业务,除了有利于电力消纳外,还可以借此获得进入售电领域的突破口。虽然未必能够带来多大的实际利益,但将为企业的融资、资本运作等提供良好的噱头和概念。

此外,光伏企业介入电动汽车运营,将会加快分布式、储能、微电网、电动车的衔接,由此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并可以在决策层一直倡导的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革命方面进行一定的探索和尝试,因此可能会借此获得资源上的支持。

不过,与前两者相比,曾经被寄予承担光伏电站“证券化”重任的互联网金融,可能就没有那么乐观了,尤其是在一些P2P平台跑路而带来的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

从2015年的例子来看,对于一些打算推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光伏企业,其主要是寄望通过自己所具有的资金实力、自身拥有的电站资源,以此来慢慢的为平台集聚人气,这种背后的算盘,“小打小闹”可以,但由于无法保证平台的独立性以及公正性,注定难成大气候。

而就未来来看,随着监管的日益趋严以及对P2P“信息中介平台”这一定位,对于现有的光伏企业而言,诸如互联网金融这种概念,可能就确实只能沦为一场彻头彻尾的“噱头”炒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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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光伏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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