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5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要求2016年5月20日~10月31日,各省级价格和环保主管部门联合检查发电企业、电网企业2015年度的环保电价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内容为执行环保电价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的行为,燃煤发电企业通过各种手段人为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失实的行为,以及电网企业拒绝执行或未及时执行脱硫电价、环保电价的行为。
一旦查出有“骗补”行为的企业,根据《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规定,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额1倍以内,将没收环保电价款;超过限制1倍及以上,最高将处以5倍罚款。对于伪造数据等行为,将予以严惩。
评说:一直以来,对于电力企业采用火力发电形式会影响环境质量,业内早已形成共识。政府对此类电企发放财政补贴,目的是鼓励电企尽早改革旧的生产方式,适应绿色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但由于新的生产模式会增加电企生产成本,倘若简单将成本转移进电价中,又会增加用电企业负担。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保部决定实施环保电价政策,煤电企业只要安装了符合要求的环保设施,就可以得到最高每千瓦时4.5分钱的加价补贴。也就是说,这4.5分钱本来是煤电企业为设备更新而增加的成本,在不允许上涨电价的情况下,成本由国家财政来消化了。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信息数据计算,2014年国家实际补贴达到941.45亿元。但每年近千亿元补贴并未能有效实现燃煤电厂减排目标,反而是电企骗取环保设施补贴的情况屡禁不止。这才有了最近两部委联合检查环保电价落实的行动。
环保电价补贴制度始于2014年,到现在不过两年,但骗补现象却频繁出现,而环保部早在去年就已在检查中发现严重的骗补问题,并且公布17家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但问题却没有因此结束,这背后的问题值得深思。
按照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制度安排,我国国企已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商业类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经营失败有可能会被淘汰,公益类国企则因为承担了政府职责而可以接受国家保护,这使它们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而电力企业,就被划分在公益类企业之中。
去年年底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指出,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既然是公益类国企,对于电企来说,为了配合国家节能减排的顺利推进,建设绿色经济,淘汰和改造落后的、污染严重的煤电设备,这是其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其中增加的生产成本本身应自我消化,而不是简单地由国家或消费者来承担。
其实,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发电成本和运输成本相较以前,都在不断降低,企业利润空间有所提升,理应担起自身对环境治理的责任。对发电企业进行补贴,需防止企业在增加项目以获得更多利益的同时,再出现效率低下、产能过剩等新问题。如果在环境改造成本已经能承担的前提下继续给予补贴,这类公益类企业左手垄断市场,右手接受补贴,其公益性色彩还剩多少?本身仍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