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9月2日,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新能源”)增资项目首次在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其控股方为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以下简称“中核建设”)旗下两家公司,后者希望通过增发方式,以62.5%股权吸引3~6家类财务投资者入场,藉此为中核新能源引入10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进而用于环保领域的PPP项目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中核新能源此番增发的准入条件相当宽泛,并且向融资方承诺不晚于2019年12月完成上市。若未实现上市目标,投资人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回购部分或全部股份,回购利率为同期央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10%。
对此,有券商人士认为,从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挂出的信息看,中核新能源此次用超60%的股份进行增发融资,诚意十足,并且承诺上市利好,相信关注的资本不在少数。
“中核建设抛出中核新能源62.5%股权为后者进行增发10亿元的信息一经发布,就陆续有投资者致电咨询,我们也将会对重点客户安排与中核新能源方面见面协商。”北京产权交易中心受访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如是表示。
超60%股权增资10亿
公开资料显示,中核新能源是中核建设在整合旗下环保产业的基础上,由中核建设下属单位中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投资”)和中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建设”)于2007年6月25日设立,注册资本为31006万元。其主要致力于国内环保和新能源领域的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主要业务包括:城市环保水务投资及运营业务、核电配套水处理业务、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投资业务等。
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方面向记者表示,中核新能源本次拟引进3至6名投资者,计划引进资金约1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单人投资(含一致行动人)股权比例不超过20%。
之所以如此设置股权比例,就是为了保证中核建设的控股地位不受影响。北京产权交易中心人士表示,增资前中核投资与华兴建设分别持股50%,增资之后两者股权将被稀释至18.75%左右,合计37.5%,如果一家机构出资10亿元,将获得62.5%的股权,相应的控股也就易作他人。
因此,限定3至6名投资人,以及不超过20%的股权比例都是为了保证中核建设占有绝对的控股权。然而即便如此,该增资项目还是颇具吸引力,目前已经有多位意向投资者致电北京产权交易中心,询问具体事宜。上述交易中心人士表示,“虽然没有明说,也可以理解是财务投资,中核建设并不希望在增发之后丧失对中核新能源的控股权。”
对此,中核新能源方面则称,中核新能源增资项目将能够公布的信息已经在北京产权交易中心公布,目前并没有新的信息发布,该项目发布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7日。
中核新能源表示,此次所融资金将被用于扩大水务项目规模、扩展PPP业务领域、并购环保产业链相关企业。计划新增水务处理规模150万吨,预计投资30亿元,积极寻找环保设计、环境治理、核心设备等领域的并购机会,预计投资5亿~10亿元。
事实上,中核新能源目前已经有包括福清核电谈水厂项目、徐州某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多个水务项目,而且经营良好,盈利持续性强。
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度,中核新能源总资产约为6.8亿元,营收为1.6亿元,净利润为2016.85万元。经过两年时间,2015年总资产则达到了约10.3亿元,营收约为3.4亿元,净利润则达到了5317.96万元,相对于2013年,其营收、净利润数据出现大幅增长,这也正是资本追捧的原因所在。
承诺上市画饼充饥?
“除了中核新能源自身业绩良好之外,中核新能源承诺不晚于2019年底完成上市,若未实现上市目标,投资人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回购部分或全部股份,回购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10%。”陕西一私募人士认为,按照常理,这几乎就是一个没有风险的投资。但是,即便不能上市,对中核建设而言,也只需要按照银行利率上浮10%进行回购,显然,这也是一种融资成本极低的变通行为,对中核建设非常有利。
该人士亦称,中核新能源的母公司是中核建设,而后者又承担了我国核工程、国防工程、核电站和其他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任务。加之核电近年来受到政策支持,所以其未来发展被看好,理应受到资本追捧。
据一位熟悉中核新能源的人士介绍,其实中核新能源在成立之初,中核建设对其募集资金、贷款等均做出过要求,在未经中核建设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除此之外,中核建设还规定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但现在不仅仅公开募集资金还承诺投资者资本金不受损失。说明此次募集资金不但得到中核建设同意,而且其对未来发展也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