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内贸十三五”明确,落实工商用电同价,允许大型内贸流通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开展商业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
据商务部网站16日消息,近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落实工商用电同价,允许大型内贸流通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开展商业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认为,大型内贸流通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可进一步促进售电市场的有序竞争。
“这些大型企业进入售电市场,意味着电力市场规模拓展,有利于市场的有效充分竞争,提高效率。”曾鸣表示。
此外,多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此举可降低商业用户成本,促进商业发展。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大型商业物流耗电量较大,这些企业入局售电市场,说明政策给他们提供了一个买较便宜电的机会;而让商业自主选择,同样可以提供低价用电机会,促进节电。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商业电价向工业电价靠拢,有利于发展服务业,商业用户自主选择用电方式时要结合实际。
“当前采购电价下降较快,工业电价在国务院的干预下每度下降了两分钱,还有回馈空间。商业用户的自主选择应该结合自身用电方式,稳定持续用电的用户选分时电价就不合适。大部分商业用户在高峰和平峰时段用电,不用电时,需要调峰能力强的设施来调整。火电调整的话,有可能在低谷时成本也较高,需要时段之间的交叉补贴。”韩晓平说。
据了解,针对“十三五”期间内贸流通发展,《规划》提出推进实体商业创新转型、提升流通供给水平、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促进流通集约化发展、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对外开放合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9项工作任务。
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国内贸流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提出了7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调整优化税费政策、优化土地要素支撑、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统计监测体系、落实规划推进机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