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协鑫新能源(00451-HK)公布,11月18日,透过附属南京协鑫新能源,与控股股东保利协鑫(03800-HK)旗下多间全资附属公司(放贷人)订立永续票据,上限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20.295亿港元)。就每项永续票据之提取而言,首两年的年利率为7.3%,第三至四年的年利率为9%,第五年起的年利率为11%。
保利协鑫持协鑫新能源62.28%。而放贷人包括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太仓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人拟动用18亿元人民币偿还短期借款,及为投资项目及营运活动提供资金。公司指发永续票据能够偿还短期借款,增加营运资金,务求在不摊薄公司现有股东持股量的情况下支持其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