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2.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两台200兆瓦级燃煤发电机组电力生产及附属产品的综合利用;以及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培训。
股权结构显示,内蒙华电持有标的企业60%的股权;中国神华持有其余40%的股权。
财务指标显示,2011年度,标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77亿元,净利润亏损8048.02万元;截至10月31日,标的企业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6.52亿元,净利润亏损3062.33万元。经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在2012年9月30日,标的公司资产总计的账面价值为110084.58万元,评估价值为142071.92万元;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023.82万元,评估价值为57587.50万元。
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须为内资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且连续三年盈利,挂牌期间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28300万元的有效资金存款证明。
此外,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确保标的公司实现持续经营、员工队伍稳定并良性发展;实现标的公司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副产品的综合利用,以实现标的公司利益及社会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对标的公司进行供热改造并提供稳定的热负荷,以实现标的公司热电联产运行;有煤炭资源,在合理的价格基础上优先满足标的公司煤炭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