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国家电网公司今日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按照国资委有关文件,国家电网决定将公司所持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26.4%的股权调整至国资委持有,暂时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代持。
公告称,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正在履行相关手续。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2月10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国家电网公司所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收益【2012] 1117号),决定将国家电网公司所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6.4%的股权调整至国资委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