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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综合报道 发布时间:2013-02-05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系列公告。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6.03,-0.07,-1.15%)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2月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29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林晓峰先生、张盛东先生、陈琛女士、桂全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曾燮榕先生、郭晋龙先生、冯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曾燮榕先生任期至2014年6月27日,公司董事会将在此日前,及时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他8名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宋萍萍女士(宋萍萍女士连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离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燮榕先生、郭晋龙先生及冯东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2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发对,0票弃权,董事陈五奎先生和董事李粉莉女士作为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陈琛女士作为陈五奎先生和李粉莉女士之近亲属,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原向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的实施期限已经到期(经2011年9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向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继续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的委托贷款,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分期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实施贷款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股东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3年3月1日下午15:00在公司香年广场A803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董事(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陈五奎, 1958年6月生,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机械制造和国际经济专业,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经济特区30周年行业领军人物。2002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工程师。曾担任2004年国家科技部“十五”科技攻关项目课题组长、国家建设部“全国首批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拓日工业园”项目及国家发改委“25MW 非晶硅光伏电池产业化” 项目课题组长,现为国家工信部“非晶硅薄膜太阳电池及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广东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型薄膜太阳电池核心设备制造及产业化实施”项目课题组组长。先后从事过化工、磁材、橡胶、机械、电真空等专业,对跨行业技术衔接、多学科综合分析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拥有多项专利。

  陈五奎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拓日新能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李粉莉女士为夫妻关系,与陈琛女士为父女关系;通过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9.60%的股份,通过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1.54%的股份,通过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0.22%的股份,直接持有拓日新能2.77%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粉莉,女,1961年10月生,研究生毕业,英语、国际经济专业,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2008年“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2002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并兼任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

  李粉莉女士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拓日新能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五奎先生为夫妻关系,与陈琛女士为母女关系;通过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9.60%的股份,通过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13.42%的股份,通过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0.04%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晓峰,男,1973 年11 月生,广东省外国语师范学校毕业,英美文学及对外贸易专业。大专学历,具有近20 年太阳能行业经验。熟悉太阳能产品的海外市场销售。2002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林晓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通过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0.06%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琛,女,1985年4月生,华南理工大学金融学学士,美国波士顿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09年11月辞去该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执行董事。201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陈琛女士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为拓日新能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五奎先生为父女关系,与李粉莉女士为母女关系;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3.60%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盛东,男,1964 年10 月生,东南大学电子工程系学士、硕士,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工程系理学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微电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组建了北京大学上海微电子研究院并任研究院副院长,2009年1月起,担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兼任北京大学上海微电子研究院副院长。曾荣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拥有中外发明专利20 余项。目前所从事的主要研究领域为:现代平板显示器件和SoP(System on Panel)、后CMOS 时代的集成电路器件物理、结构和工艺技术等。201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盛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桂全宏,男,1966年生,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深圳科技园金科富士科公司、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珠信证券,深圳市民办科技企业管理办公室,2004年至今任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桂全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燮榕,男,1963年10月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3月博士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专业。现任深圳大学材料学院院长,深圳市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主任,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从事功能金属材料、新型碳材料及其表面涂层的基础与应用研究。近年来,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一、二等奖4项。拥有发明专利10余项。200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曾燮榕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郭晋龙,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党派中国民主同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山大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自1988年8月起至今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执行上市改组咨询和审计业务,参与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 兼任深圳天虹商场(11.40,-0.05,-0.44%)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方大集团(4.40,-0.06,-1.35%)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出版学术《审计原理与工商审计学》、《审计逻辑学》等专著10余部,发表专业文章60余篇。201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晋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冯东,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无党派,执业律师,现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深圳国际商会理事。自2001年4月起至今一直从事律师职业,期间专注于公司法、合同法和民商法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擅长为企业经营风险控制、合同管理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安排提供法律服务。多年担任数十家政府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成功代理过大量诉讼仲裁案件,具有丰富的诉讼和仲裁经验。

  冯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公告编号:2013-00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东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公司原向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的实施期限已经到期(经2011年9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向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继续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的委托贷款,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分期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实施贷款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准,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从第二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如公司提前还款,将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2. 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3,267,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3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和陈琛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8月24日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988号第11栋2楼A39室

  法定代表人:李粉莉

  注册资本:206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策划,自有厂房的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3,267,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6%,为本公司之第二大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贷款年利率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准,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从第二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3.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

  4.委托贷款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准, 如遇利率调整,从第二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5.委托贷款拟通过银行发放(银行具体名称将根据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委托贷款协议为准)。

  6.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需要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和保持较为充足的资金供给量,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8.95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事前就上述交易事项告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

  对于本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原向股东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的实施期限已经到期。公司拟继续向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我们认为,委托贷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2013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本委托贷款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3-00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3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1日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5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陈五奎先生为公司董事

  1.1.2、选举李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

  1.1.3、选举林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1.1.4、选举张盛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1.1.5、选举陈琛女士为公司董事

  1.1.6、选举桂全宏先生为公司董事

  1.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2.1、选举曾燮榕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2、选举冯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3、选举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1、选举马小冈先生为公司监事

  2.2、选举张鹏女士为公司监事

  上述第1、2项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2月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2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3年2月2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4),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刘强 任英

  联系电话:0755-29680031,29680258

  联系传真:0755-29680300

  邮编:51805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

  附件: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3月1日召开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以下议案均实行累积投票)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6=[ ]票

  1.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

  1.1.1

  选举陈五奎先生为公司董事

  1.1.2

  选举李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

  1.1.3

  选举林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1.1.4

  选举张盛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1.1.5

  选举陈琛女士为公司董事

  1.1.6

  选举桂全宏先生为公司董事

  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3=[ ]票

  1.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

  1.2.1

  选举曾燮榕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2

  选举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3

  选举冯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累积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2=[ ]票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数

  2.1

  选举马小冈先生为公司监事

  2.2

  选举张鹏女士为公司监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公告编号:2013-00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3年2月2日在公司光明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副主席郑伟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52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薛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薛林,男,1971年6月生,1995至2002年曾在深圳市京和鑫工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前身)担任基层、中层管理工作;2002年8月入职本公司,历任车间主任、生产事业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薛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公告编号:2013-00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23日以电话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审查,张鹏女士、马小冈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同意提名张鹏女士、马小冈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原向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的实施期限已经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向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继续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的委托贷款,自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分期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实施贷款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准。

  监事会认为:委托贷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鹏,女,1982年11月生,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大专学历。2004年4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国际市场部营销总监。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张鹏女士是董事李粉莉女士的外甥女;通过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0.013%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马小冈,男,1948年8月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会计专业本科学历,1982至1984年曾任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财政金融组研究人员;1984至1992年曾任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信息公司总经理兼任中国经济信息杂志社总编辑和中国经济音像出版社社长;1992至1998年曾任深圳蓝天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秘书长;1999至2002年曾任深圳市贝来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至2006年曾任深圳绿鹏农科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深圳市高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马小冈先生与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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