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3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提出8个提案,其中4个聚焦光伏行业问题,1个关于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改革,1个关于完善PPP模式配套机制,1个关于建立新型动产融资登记制度,另1个关于支持我国企业海外并购。
关于光伏行业问题,他提出落实光伏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扶持高效光伏电池国产装备验证和应用、修订农光互补地面电商用地政策和减免农光互补类项目土地使用税。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指出,2020年,我国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0GW以上。截至2016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77.42GW,位居全球第一。虽然光伏行业发展快速,但西部地区“弃光限电”现象严重,制约我国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南光辉建议:1、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加强对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执行情况的监管和考核;2、加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明确电网企业必须优先、全额收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地方政府承担消纳配额的义务。
另外,企业海外并购成为近期中国民企发展的热点话题。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1-11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64个国家和地区的755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069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3%。
企业海外并购持续升温,一方面是产业升级的内在需要,获取渠道规避贸易壁垒以及投资偏好的转变;另一方面,国内优质资产有限,人民币贬值压力等也是驱动因素。海外并购是我国企业获取海外资产、市场、技术和品牌等资源的途径之一。
近期,为打击虚假对外投资行为,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等相关部委对各类海外并购进行严格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由于“审查资料多、审核时间长、购汇有限制”,削弱了我国企业海外竞购优质标的的竞争力。另外,逆全球化潮流抬头,中国企业未来境外投资融资风险、跨国监管与审批风险,政治风险加剧。
为此,他建议:
1、政策制定避免一刀切。建议区分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对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在主业及相关领域并购,给予专项审核通道或绿色通道,简化审批/备案手续,缩短审批/备案时间。在外管和外汇政策上,对于有产业背景和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基础的海外并购给予足够的支持。
2、在避免双重征税的前提下,采用多层次差异性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如对海外投资并购投资收益的分配至国内投资人的免征所得税等相关税收,同时建立海外投资收益回流绿色通道,引导海外投资收益回流反哺国内经济。
3、对海外债务融资提供支持。建议构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境外投资金融支持体系,进一步拓展海外投资贷款、涉外企业融资担保等业务,建立健全境外投资保险体系。完善境外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境外股权资产的境内交易融资平台,为企业提供“外保内贷”的融资方式。同时,对企业 “走出去”项目,在金额范围内的债务融资进行贴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