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湖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十三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872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207万千瓦,风电36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7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5万千瓦。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累计达4810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5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累计达950万千瓦,其中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35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0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11.5%;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总用电量37.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总用电量7%。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壹条能发现,在第四章创新发展方式中,规划明确: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在电力市场买方市场建立配额制度,实行售电企业和直购电用户电力交易的配额监管考核机制,通过可再生能源购售电价格补贴与税费征收机制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竞争力。
规划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