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为全面了解电力企业201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厂网界面相关信息及对监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规范电力交易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根据电监会《关于开展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谈约访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函〔2013〕3号)统一部署和要求,2013年 1月14日至17日,华中电监局邀请华中电网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以及湖北省内主要发电集团分别开展了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谈约访工作。华中电监局负责人高度重视并全程参加了约谈约访工作。
2012年,湖北省内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虽然二、三季度用电需求下滑且水电来水较早较丰,火电发电量同比大幅萎缩,但是得益于2011年电价上调和二季度以后电煤价格回落,火电企业经营情况有了较大改善,加之2012年四季度用电增长超预期,发电形势较好,发电企业2012年均实现扭亏为盈。因水电大发,水电消纳取得历史突破,电网企业盈利可观。2012年,华中区域水电呈现来水区域广、强度大、且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按照《华中区域省间电力资源优化调剂暂行办法》和《华中区域水电减弃增发应急交易办法》等,华中电网公司开展富余水电跨区跨省交易电量265亿千瓦时,湖北省电力公司消纳外省水电16.72亿千瓦时,均创历史新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12年,“三公”调度及电力市场秩序方面也取得明显成绩。一是华中电网公司发电计划执行偏差达到1%以内。2012年,由于经济形势变化,地方政府对年度发电量基数调整较大,给“三公”调度交易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华中电网公司尽最大努力及时调整月、日发电计划,每天进行比较分析,滚动调整,使所有直调电厂的基数电量完成进度与所在省同类型机组平均进度偏差在1%以内,远远好于规定要求的3%。二是湖北省电力公司在购电费结算方面坚持公开、透明政策,分配各发电企业间银行承兑汇票比例始终保持均衡性。全年向用户收取银行承兑汇票30.5亿元,支付发电企业银行承兑汇票15.5亿元,且承兑汇票结算购电费比例控制在3.25%,与上年同期7.64%相比大幅下降。
此次约谈约访中,电力企业也表达了希望电力监管机构进一步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电力市场环境的诉求。目前,政府制定及调整发电计划的欠公平从源头上导致对发电企业的不公平;发电权交易受制肘太多;外购富余水电对省内火电冲击太多,利益平衡机制尚未建立;电网企业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手段均难以满足发电企业需求等。
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华中电监局一直致力于推动电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主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并表示要认真做好电力企业希望我们做好的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近年来,无论是在发电计划制订、发电权交易还是水火补偿方面,华中电监局一直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电网企业积极沟通协调。2013年,华中电监局将重点研究外购富余水电对省内火电的利益平衡机制,争取出台有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