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3月9日下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新疆代表团以全体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了以全团名义向大会提交三项重点建议,加快核准开工两项特高压“疆电外送”工程名列其中。
在前期广泛调研、收集民意的基础上,新疆代表团选取了三项涉及面广、百姓关注的重大事项,决定以全团代表的名义向大会提交。分别是:关于把新疆防沙治沙纳入专项工程项目治理的建议;关于对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给予支持的建议;关于加快新疆国家级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建议。经过热烈讨论,新疆团全体代表一致同意将这三项建议以全团的名义提交给大会。其中,在加快新疆国家级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建议中提出,为确保2015年实现3000万千瓦“疆电外送”目标,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研究确定并核准开工建设±1100千伏准东-四川和±800千伏哈密北-重庆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建议中指出,中央已明确提出要把新疆建设成为“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2010年,国家把新疆确定为全国第14个大型煤炭基地。随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以及国家和相关省市加大对新疆的对口支援和帮扶力度,新疆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煤炭产量、消费量快速增长。在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新疆煤电、煤化工、煤电冶、“疆电外送”、“疆气东输”、“疆煤外运”等重大工程启动,为加快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此建议提出,要加快新疆国家级煤炭基地建设。建议对新疆已上报的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尽快批复,加快办理煤矿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同时,为确保2015年实现3000万千瓦“疆电外送”目标,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研究确定并核准开工建设±1100千伏准东-四川和±800千伏哈密北-重庆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据了解,新疆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开发和储备基地。建设能源大通道,集约开发新疆各类能源,就地转化为电力,实施“疆电外送”,有利于把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事关国家能源安全、产业布局和新疆跨越式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投资1264亿元发展新疆电网,重点建设哈密南—郑州、哈密北—重庆、准东—四川三回特高压直流,新疆—西北主网联网750千伏第二通道工程和坚强的新疆送端电网。到2015年形成3000万千瓦“疆电外送”能力。2012年5月13日,新疆首个特高压“疆电外送”工程―±800千伏哈密南至郑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与新疆-西北主网联网750千伏第二通道工程已经正式开工建设,从而拉开了大规模“疆电外送”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