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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山东、云南公布电量成交数据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无所不能 发布时间:2017-08-23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北京新公示9家业务范围有变更售电公司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公示受理业务范围变更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9家售电公司的业务范围变更,申请公示期为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17日,时间1个月。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受理业务范围变更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的要求,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下列售电公司的业务范围变更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17日,时间1个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书面或口头等多种形式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反映情况。本次公示售电公司目录如下:


 


 

联系人:宋莉

联系电话:010-63413395传真:010-6659776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2017年8月18日

 

四川开展2017年9月直购电月度交易公告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9月直购电月度交易的公告。决定于2017年8 月22 日开展9月份直购电月度交易。交易过程划分为“集中竞价、双挂双摘、火电匹配”三个阶段,交易过程的前30分钟为集中竞价阶段,最后5 分钟为火电匹配阶段,其余时段为双挂双摘阶段。

贵州9月挂牌交易结果公告 成交电量5075万千瓦时

8月21日9:30-16:00时,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9月挂牌交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挂牌),无约束成交电量5075万千瓦时,摘牌平均市场交易价格0.3395元/千瓦时。

关于2017年9月挂牌交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挂牌)预成交情况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

8月21日9:30-16:00时,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9月挂牌交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挂牌),无约束成交电量5075万千瓦时,摘牌平均市场交易价格0.3395元/千瓦时。具体成交情况如下:

本次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挂牌交易共有14家用电企业、8家售电公司进行挂牌,总挂牌电量9268万千瓦时,最高挂牌电价0.35元/千瓦时,最低挂牌电价0.303元/千瓦时。5家发电企业与1家用电企业、6家售电公司交易成功,摘牌电量5075万千瓦时,摘牌平均市场交易价格0.3395元/千瓦时。

9月挂牌交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挂牌)预成交名单见附件1。

山东9月电力直接交易(双边协商)22日展开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8月21日发布了山东省2017年9月电力直接交易(双边协商)公告,公告中称,将于8月22日13:30-16:30开展山东省2017年9月电力直接交易(双边协商),交易价格为售电方售电价格按成交上网电价确定(不再另计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购电方购电价格由成交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安全校核不通过时,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将根据校核情况直接核减交易电量,不征求市场主体调整意向,请各发电企业务必根据机组发电能力合理安排交易电量。

本次交易后,购电方9月份仍存在用电缺额的可参加9月份集中竞价交易。


 

山东完成6批次省内电力直接交易 达成交易电量659.47亿千瓦时

今年前7个月山东完成共完成6批次省内电力直接交易,达成交易电量659.47亿千瓦时,平均降价2.18分/千瓦时,预计减少用户用电成本约14.34亿元。

据介绍,随着山东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山东共有358家省内售电公司通过注册程序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另有98家省外售电公司通过北京交易中心公示。其中,65家(含省外3家)售电公司与省内电力用户确定代理关系,共完成年度双边、月度双边、月度竞价、特高压集中竞价等6批次省内电力直接交易,达成交易电量659.47亿千瓦时,平均降价2.18分/千瓦时,预计减少用户成本约14.34亿元。

 

2017年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印发

上海市经信委日前发布了《2017年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亮点如下:

电量规模:直接交易电量原则上按不低于25亿千瓦时安排(未含1488亿千瓦时以上的增量部分)

交易时间:通过交易平台在2017年9月-12月开展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交易方式: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

考核规则:按月考核,月结月清,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月度偏差电量的允许范围在±2%。(考虑2017年为上海首次开展直接交易,月度交易、月结月清及偏差按月考核等市场机制处于逐步建立完善的阶段,故试点期间市场主体的考核费用仅作记录暂不结算。)

文件如下: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

《2017年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经信电〔2017〕4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上海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关于上海市2017年有序放开发电量计划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17]68号)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电量规模

根据《关于上海市2017年有序放开发电量计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7年上海全社会用电量按1488-1500亿千瓦时预计,本市发用电计划放开幅度约10%。综合考虑其他市场化交易开展情况,直接交易电量原则上按不低于25亿千瓦时安排(未含1488亿千瓦时以上的增量部分),政府调节电量如有余量,用于安排上海规划内机组参与直接交易。

二、参与的市场主体

(一)电力用户参与范围

1.符合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中电力用户准入基本原则,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资格审查纳入准入名单目录的电力用户;

2.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进入市场交易。

(二)发电企业参与范围

符合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中市内外发电企业准入基本原则,通过市发展改革委资格审查纳入准入名单目录的发电企业。

三、交易机制

(一)交易组织方式

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委托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在2017年9月-12月开展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交易方式为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先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再开展年度集中竞价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出清计算按边际出清价格统一确定交易价格。其中市外发电企业未成交的年度剩余市场化电量将按照集中竞价交易的成交出清序列中发电企业加权平均申报价差强制出清。

(二)交易的价格机制

本次直接交易试点采用价格传导法。采用双边交易模式时,直接交易价格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自主确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模式时,直接交易价格根据交易平台竞价成交结果确定。

(三)交易电费的结算及月度合同电量偏差处理

本次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原则为按月考核,月结月清,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月度偏差电量的允许范围在±2%。

考虑2017年为上海首次开展直接交易,月度交易、月结月清及偏差按月考核等市场机制处于逐步建立完善的阶段,故试点期间市场主体的考核费用仅作记录暂不结算。

四、直接交易试点的组织程序

(一)组织申报

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初步确定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的名单并予以公布。列入名单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分别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审核。企业对申报的原始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进行信用承诺。

(二)公示企业

市经济信息化委对申请的电力用户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力用户名单予以公示;市发展改革委对发电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发电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后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发布最终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准入名单目录。

(三)注册备案

最终准入名单目录中的新增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在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注册手续,其中已在其他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但需向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直接交易规则。

(四)市场交易

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委托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发布交易公告开展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公告内容主要包括交易电量规模、价格机制、交易政策以及电网主要约束等内容。市场主体按照交易安排在电力交易平台上完成交易。

(五)安全校核

电力调度机构对已达成交易提出电网安全校核意见,并由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通过安全校核的成交信息。

(六)合同签订

双边协商交易结果确认后,由电力交易机构组织相关市场主体签订直接交易购售电及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并将合同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以及华东能源监管局备案;集中竞价交易结果一经生成并通过电网安全校核的即视为达成交易。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直接交易确认单组织市场交易各方确认,不再另行签订交易合同。

五、其他

1.试点期间,电力用户应加强负荷预测及用电管理,按照实际需求购买电量,严格控制月度偏差电量。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2017年8月15日

 

云南9月电力市场化交易信息披露:双边交易初步成交52.5亿千瓦时

8月18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17年9月电力市场化信息披露,据测算,2017年9月市场总需求折算到电厂上网侧预计为194.60亿千瓦时。其中省内市场用电需求预计为107亿千瓦时,西电东送框架协议内计划电量(不含溪洛渡送广东)为87.6亿千瓦时。

可竞价电量:省内市场方面,预计9月份省内市场可竞价电量约58亿千瓦时,其中9月双边交易初步成交(安全校核前)52.5亿千瓦时(年度双边协商交易12.1亿千瓦时,月度双边协商交易40.4亿千瓦时)。

西电东送市场方面,9月份西电东送框架协议内电量为87.6亿千瓦时(其中,送广东70.6亿千瓦时,送广西17亿千瓦时)

详情如下: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日前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发布《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交易组织部

各相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合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制定了《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2017年8月18日

1-7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全国售电量28196亿千瓦时 增7.4%

1-7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发布。1-7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5578亿千瓦时,增6.9%。全国售电量28196亿千瓦时,增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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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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