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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下半年将减少煤电发电量150亿

作者:支彤 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17-09-11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减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特急《通知》中提出,下半年全省煤电机组全年发电量力争减少150亿千瓦时。

据初步统计,上半年江苏省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同比减少125万吨,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为此,江苏省在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下半年全省发电运行安排,有序调减煤电发电量。

《通知》提出下半年将加快落实以下六条减煤工作措施:一、加快调整耗煤产业结构。严禁建设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未按期完成淘汰减煤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该地区耗煤项目的环评和审批。二、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重点用煤行业及其他重点用煤单位“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加强天然气资源组织和供应保障,天然气年利用量力争超过220亿立方米。三、加快压减燃煤机组发电量。加强组织调度和安全校核,提高天然气发电和核电利用小时数,加快可再生能源装机并网进度,煤电机组全年发电量力争减少150亿千瓦时。四、加快开展煤质专项检查。扩大高热值煤利用规模,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减少低热值煤炭消费。入厂煤热值必须达到4500大卡以上。五、加快整治淘汰燃煤锅炉。加大燃煤锅炉排查整理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合关停,加快推进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替代,鼓励提前淘汰或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不能按期完成关停或治理任务的,对有关企业采取限产、停产、责令关闭等措施。六、加快严查涉煤违规行为。新上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对未达到替代标准的项目,各审批部门不得出具备案、批准、核准、能评、环评等批复性文件,不得发放开工许可;对违规建设的项目,勒令停工;已建成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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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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