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湖南衡南县65个贫困村6.5MW光伏扶贫电站招标公告
受委托,对其 衡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2.1采购总投资为 4550万元,其中政府投资额为 2730万元,投标人自费投资约 1820万元;本次投标上限价格见项目包号划分表。
2.3工期:第一、二、三包为 30天,第四、五包于 2018年 5月 1日前完成。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概括:衡南县 65个贫困村建设 65个点光伏发电站(每个村一整套光伏发电系统,装机 100kw),其中政府投资建设 60KW,投标人自费投资建设 40KW。
3.2质量要求:按湘发改能源【 2017】 628号文件执行,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运营维护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发电指标。
3.3付款方式:主要设备(含投标人投资设备) 50%到货后 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主要设备(含投标人投资设备)100%到货后 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半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整体工程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等)无息退还。
3.4保修要求及质保期限:符合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湘发改能源【 2017】 628号文件要求及行业相关规范,免费保修 5年以上。电站设计寿命不低于 25年,整体工程质保期为 5年以上,光伏组件质保期为 10年以上,逆变器、通讯设备、并网计量器质保期为 5年以上。
3.5项目包号划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包号 内容 数量(个) 投标上限价格
一包 新建 1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其中政府投资建设 60KW,投标人自费投资建设 40KW) 15 630万元
二包 新建 1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其中政府投资建设 60KW,投标人自费投资建设 40KW) 15 630万元
三包 新建 1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其中政府投资建设 60KW,投标人自费投资建设 40KW) 15 630万元
四包 新建 1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其中政府投资建设 60KW,投标人自费投资建设 40KW) 10 420万元
五包 新建 1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其中政府投资建设 60KW,投标人自费投资建设 40KW) 10 420万元
第一包:三塘镇三福村、云集镇响鼓岭村、花桥镇清瑞村、洪山镇新境村、近尾洲镇朱雅村、江口镇胜利村、车江镇神龙村、硫市镇大石村、谭子山镇杨湖村、宝盖镇梅塘村、栗江镇石滩村、廖田镇茅岗村、柞市镇阳兴村、三塘镇南铺村、三塘镇杨梅村;
第二包:三塘镇大山村、宝盖镇车陂村、宝盖镇网山村、栗江镇六合村、栗江镇西山村、栗江镇里鱼村、泉湖镇双口村、泉湖镇中伍村、向阳片区朝阳村、硫市镇万龙村、硫市镇新华村、江口镇同福村、岐山办事处东华村、谭子山镇炮公村、谭子山镇增市村;
第三包:松江镇果塘村、松江镇高峰村、茅市镇黄江村、茅市镇九龙村、茅市镇油麻塘村、咸塘镇高桥村、茶市镇骄阳村、相市乡托塘村、相市乡许田村、鸡笼镇长康村、近尾洲镇满坪村、泉溪镇三圆村、车江片区龙山村、铁丝塘镇丹水村、铁丝塘镇江水村
第四包:三塘镇印林村、三塘镇长春村、柞市镇洪堰村、柞市镇广寺村、栗江镇林泉村、泉湖镇源泉村、泉湖镇大星村、硫市镇排楼村、硫市镇荣华村、茅市镇龙波村
第五包:茶市镇僚塘村、鸡笼镇日光村、近尾洲镇福元村、近尾洲镇义仁村、廖田镇桐梓山村、冠市镇柏潭村、花桥镇渐佳坳村、花桥镇麦元村、川口片区浅潭村、川口片区蕉园村
3.6项目说明:一个投标人允许对本项目其中二个包提出投标申请,但只能对一个包号中标(如同时在两个包评审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只能优先中标金额较高的包号)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招标公告日期之后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 1)光伏工程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连续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有效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为准,无查询网址的需提供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06日(工作日,每天9:00~ 11:30分, 15: 00~ 17: 00分)。
5.2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5.3购买标书时,需提供: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以上证件的原件开标时必须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核)
六、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10:00时。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
责编:张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