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不出所料,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投资管理规定》)经本报第一时间解读后,迅速在汽车行业内引起震动。一周之内,笔者听到了很多行业内的声音,与之有关的研究、讨论持续不断。这其中既有共识也有分歧。
起初,在看到《投资管理规定》时,笔者的第一反应是:新政策的出台将更加有利于规范市场的主体投资行为,能够更好地防范那些盲目建设与无序发展。然而,在仔细解读《投资管理规定》后,笔者发现,这其中的确存一些矛盾点。这也是为何行业内的声音会如此不一致的根本原因。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应该已经如期收到了各个单位的意见反馈。如何让市场成为汽车产业资源配置的主体,如何做到放管有度,是国家发改委眼下必须要破解的难题。
对于《投资管理规定》,业内的矛盾点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会在《投资管理规定》中起到什么作用。《投资管理规定》明确提出要放权地方政府,让地方政府实行区域管理。但同时《投资管理规定》中也对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所在省份做了非常严格的要求。两项规定同时作用于地方政府,很有可能会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即:工业基础完善、相关配套体系充足的省份,地方政府的权力会变得更大,甚至形成地方割据;而那些工业基础相对落后,省内存在一定僵尸企业的省份,将很难有机会进行新项目的投资,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当地汽车产业发展的活力。
放权地方政府,是否意味着放权市场?僵尸企业不清除,相关省份不得进行新投资,这是否令优质项目无辜躺枪?未来,国家发改委还要不要进行监管,如何督促地方政府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如何避免地方数据作假?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国家发改委需要直面和解决的。
政府转变汽车产业管理思路是必要的,但管理方式值得讨论。笔者认为,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需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以市场经济为主体,二是坚持解放思想、放开思路。显然,国家发改委把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开放,然而地方政府的权力提升后,仍然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干预,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尊重市场规律。
采访中,曾经参与过第一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制定的专家告诉笔者,新时期我国政府可以参考许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首先,政府不再设置准入门槛。谁能造车由市场决定,而不是由政府颁发牌照,赋予企业造车的权利。车企进入市场后,政府需要做的是,在产品上进行严格监管,一旦企业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规定,立即督促其停产关停,或进行巨额罚款。虽然短期内,这种方法可能会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但这才能真正放权给市场。久而久之,形成良性循环。
尽管笔者并不完全认同这种管理方式,毕竟在法律法规十分严明的当下,国内车市都不乏投机取巧、钻政策空子的企业。但笔者支持这种让市场在汽车产业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管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