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5月19日至21日,“第八届中国国际储能大会”在深圳隆重召开, 来自中国、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西班牙、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和地区1500余位政府机构、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电力公司、新能源项目单位、系统集成商等代表出席本次大会。
来自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的许儒航在“能源互联网与多能互补专场”,发表了题为“综合能源系统的核心商业模式”的精彩演讲。
演讲内容如下:
许儒航:大家下午好!来自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以及新能源与低碳发展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今天我主要是讲这四部分,根据大会的要求时间会稍微把握一下。
首先回顾综合能源系统的提出,它的背景意义,构建综合能源系统总的来说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社会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利途径。这个概念可以追溯到2014年6月份,习总书记正式提出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是国家的长期战略,从国家战略的角度确定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在历史的新阶段将扮演的角色。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将互联网+定义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的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2016年2月,国家发改委颁布文件,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能源互联网的概念,需要指出,在当年的国务院新闻办的相关政策解读文件中,将这个概念,能源互联网的概念是与互联网+智慧能源等同起来,这个文件提出来能源互联网在能源发展和经济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2016年7月,国家能源局提出组织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要将组织评审和认定一批互联网+智慧能源项目,后续是在2017年的7月,国家能源局公布了首批55个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并要求首批示范项目原则上与2017年8月底前开工,于2018年8月底前建成,并提出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优先执行国家有关能源灵活价格政策、激励政策和改革措施,优先使用国家能源播放所确定的各省市区的火电装机容量、可再生能源配额,还有碳交易配额、可再生能源补贴等额度指标。2017年1月,国家能源局公布了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这批一共是23个项目,我们可以看出来这两个概念,多能互补集成示范优化工程是早于互联网+智慧能源项目互联网+智慧能源和多能互补、集成示范优化工程概念有什么区别?前者更强调智慧,后者强调互补,互补的意义来源于应对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智慧强调高效。智慧的概念的提出,是提出新时代能源发展的新需求。2017年2月份,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微电网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明确微电网的建设目标首先是引导分布式电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提出微电网的特征是微型、清洁、自制、友好,满足用户用电质量要求,实现并入电网的友好互动与用户的友好用能。提这个政策是因为它与中国能源系统的商业模式有非常重要的关系。
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推荐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这针对微电网的建设和运营规划了初步的模型。这个办法提出,在城市、商业、工业、新型城镇等地区,鼓励建设以风、光发电、燃气三联动为基础的微电网,这与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大发展时期,建设集中式可再生能不同。发展方向逐步的转为综合性的、分布式的。以城市重点负荷为目标的。这个办法提出鼓励微电网线路运营具体,在具备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履行程序后开展售电业务,支持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获得供电资质,依法取得许可证,开展配售电源业务,并开展保底供应服务。微电网运营主体可以扮演售电角色,也可以扮演供电角色。这是能源供给模式的重要创新。
2018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重点是明确了要推进电力调节能力,除了推进技术改进之外,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通过市场化的方法深度挖掘调峰调频能力,重要在于调节能力即将被赋予商品特性。而我们知道微电网运营商可以拥有两种角色,使得它在辅助服务市场可以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这其中概念的转化是互联网+综合能源到能源互联网到并网型微电网再到综合能源系统,推下来好像很复杂的一个、一个概念,我认为刚才所说的顺序是层次上的分支和细化的过程,最终的落地是落地到并网型微电网或者综合能源系统上。
随着政策推进和社会实践,出现以综合能源系统为核心的新兴的业态形式,主要包括多种业态形式,能源互联网、多能互补、增量配电网、虚拟电厂、新能源微电网和并网型微电网,多种业态形式,其实它的核心都是类似的。多种业态形式是以园区为基本落地点的,面向智慧城市、新型城镇、新农村、智慧社区、工业园区和商业综合体等实现多场景的应用。
综合能源服务,学术界能源互联网或者是综合能源服务的概念都是以微网或者是分布式系统的形式出现的,学者们对相关的技术方案、商业模式研究非常活跃,涉及的领域很广泛,涵盖了从电动汽车到商业楼宇和虚拟电厂和辅助服务市场等多方面,我们可以看出不只是中国,发达国家对综合能源系统和综合服务进行一系列的研究。
结合产业实践的定义,综合能源服务其实就是为了满足客户的冷、热、电、气等多种能源需求,提供规划、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等整体解决方案的一种新型能源服务方式。它的价值定位是结合客户经济清洁用能的需求,依托服务商具备的智能电网、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优势,打造以终端为核心的终端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在能源供应环节,通过优化能源供应结构,降低供能成本。重点开展分布式发电、三联供、储能等服务,构建以电为基础的多能互补供应系统。在能源消费环节,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优化用能效率。重点提供节能服务、电力运维、用能监控与分析等服务。总结,提供全产业链的全生命周期的能源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
2017年10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一个文件,关于在各省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这个内容是拟与各省开展综合能源业务,这个意见规定很仔细,我们学校也参与了编制。这个文件说明国家电网作为传统的电力央企,它已经开始,而且是垄断型的央企,已经意识到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的转变,开始了一系列的布局,从国家电网的角度,这项转变经历了一系列的调研,研讨、论证以及机构设立、目标规划提出的过程。国家电网公司的布局在综合能源系统的布局,对其他能源企业来说也是释放了一个信号,什么信号呢?传统的能源大哥,已经认识到这块新蛋糕,并且已经开始圈地了。
综合能源服务,是一种新型的为满足终端客户多元化能源生产以及消费的能源服务方式,涵盖了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投资建设,多能源应用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等多个方面。
主题,什么是综合能源系统的核心商业模式呢?其实我们总结的是云源、网、荷、储的一体化运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并行推进微电网建设的试行办法的文件,里面一个重要的概念是提出了微电网运营项目主体,它既然提出了概念,就隐含着一层意思,意思是说,鼓励一体化运营。什么是一体化运营?微电网内分布式能源,油气管网、智能用能及监测设备等由不同的投资主体投资,但是运营者只有一个,是统一的运营主体。统一的运营主体对内组织分布式电源、储能以及用户负荷之间的能源交易,通过统一协调、优化调度实现微电网的自平衡,对外可以与大电网进行智能交易,实现大电网和微电网的网对网辅助服务。
在项目实践中,不可以过渡依赖补贴和优惠政策。首先是没有落地的补贴或者政策或者是一些传言,首先挖掘当下政策的盈利空间。关于可再生能源价格的根本来源在于哪儿?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文件,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有两个核心要点:一是保障上网电价,可再生能源的。二是保障收购电量,这是有依据的。如果说我们的微网或者分布式电源有可再生能源参与,这个可以作为我们收入的保障。第二份是关于分布式能源的价格,2011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和能源局联合发布了一个文件,《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分布式能源暂行管理办法,核心点是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发电许可,也就是说在审批环节,它有非常大的优势。对于分布式电源发展,各个地方也可能有些不同的政策,比如上海在2008年的文件提出,上海分布式供能系统和发展专项扶持办法,提出两点,一是要求电网公司配合并网,而是制定计划价格。使得原料和产品价格有保障。这个保障现在并不是所有的省份都有的。比如说我们很多省份进行微网投资的时候就遇到一个问题,电网公司是否配合,现在很多的微网在建设的时候都倾向于申请国家级的示范项目,认为这样的话,对电网公司的配合是一个保障。
这些政策都是2016年以前的,是比较老的政策。新政策着力点在哪里?自从2015年,我们国家发布电改5号文以来,出台一系列电力市场改革政策,其中落地的政策是大用户购电和电力中长期交易政策等,这一系列的交易改革政策进一步为电改深化提供了氛围,其中就包括电力现货交易,当这个市场进入到电力现货交易阶段,前面提到综合能源服务商或者说微电网运营商除了自身有固定的负荷,整个电网里可以扮演虚拟电厂的角色,可以在多个市场进行交易,包括电力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我们可以看出综合能源服务商可以在深入改革的前提下,深入的参加多种市场。依据的就是现在的电力市场改革的着力点。
我们必须要指出,虽然参与电力市场是一个很不错的盈利模式,但是必须指出,去规制的市场进行交易,是必须面临一定风险的,是必须要有一定策略的。刚进入市场可能有获利。根据我们的研究,在现货市场上,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盈利能力与其可得的辅助服务水平,以及是否具有策略能力有关。中间的点横轴代表服务水平的提高,上面的线是具有策略能力的发电上,下面的线是不具有策略能力的发电上。综合能源服务商有多能互补的属性,会比较有优势。
综合能源系统的市场前景,综合能源系统发展包括三个层次:资源、技术、系统,综合能源系统利用范围不再扩大,在储能和需求侧管理要求下,能源技术日趋完善,综合能源的开发利用从单一的能源利用形式向集成式发展,我国的综合能源系统的发展将不断速,发展模式从单一模式向综合模式过渡。多能互补、多能融合和供需互动,随着能源行业市场化改革深入,综合能源深入更充分获得市场化地位。
哪些园区适合建设综合能源系统,以目前的经验看,有以下几点经验总结,有负荷、有增长的,比如说单独负荷,矿产、数据中心这样的负荷,第二个是有一定资源禀赋的,比如气源比较便宜或者风光资源好的地方,第三点提出没有比较强大的配网,如果现在配网比较强大,贸然进去可能还是会受到一定的阻碍。第四个是有相对独立的区域,第五点是有政策机制,就说有相关的政策机制予以扶持的,就要求大家关注最新政策,并且积极申报试点示范工程。以我们现在的经验来看,合作的综合能源系统大多数都是在比较偏的农牧、矿山这样的省市地区。
有哪些关键政策呢?首先要说明华北电力大学从政策开端以来,一直积极跟进研究,并与企业展开广泛的合作研究。这里还是强调两个关键政策:一是2017年7月国家能源局的文件,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第二个政策,2017年10月国家能源局文件,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这个政策的关键点在于进行分布式电源电力市场交易试点,把分布式电源纳入到电力市场开始试点了。这为我们综合能源服务参与电力市场走出了第一步。
基于时间关系,我不再做过多介绍。相关工作一笔带过。我们在能源互联网领域做了诸多工作,时间有限就不一一介绍。我们的团队还是非常有实力的。
如果感兴趣的同行,可以私下进行进一步的交流。谢谢!
(本文根据现场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