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2025改版停用栏目>储能资本>基金股权 返回

商务部公布自贸区负面清单:2020年取消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汽车报 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6月30日,商务部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将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

文件内容显示,汽车制造业方面,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0年取消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

水上运输业方面,国内水上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国内船舶代理公司须由中方控股。

航空客货运输业方面,公共航空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且一家外商及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

电信业方面,电信公司方面,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且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原有区域〔28.8平方公里〕试点政策推广至所有自贸试验区执行。

资本市场服务业方面,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保险业方面,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原标题: 商务部公布自贸区负面清单:2020年取消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

分享到:

关键字:新能源汽车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