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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全网新能源弃电率降至4.73%,同比减少10%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8-08-09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近日,记者从国家能源局东北能源监管局了解到,2017年东北三省清洁能源比重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东北区域清洁能源的有序发展,推动了东北工业振兴,取得了显著效果。

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东北电网在促进新能源消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整体形势喜人。1~6月,东北新能源发电量377.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24%,占各类电源总发电量的15.32%,提高了2.24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发电量330.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37%,光伏发电量4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3.57%。东北全网新能源弃电量大幅下降,弃电量18.7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2.22%,其中弃风电量为18.1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2.48%,弃光电量0.5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0.62%;东北全网新能源弃电率4.73%,同比减少近10个百分点。

事实上,针对清洁能源,东北有着显著的地理优势,有着较足的太阳能资源条件:

黑龙江省年太阳总辐射量基本在 4000~5100MJ/m2之间,其总辐射的空间分布趋势为西南部太阳总辐射值最大,中东部和北部地区太阳总辐射相对较少。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以及黑河、哈尔滨的部分地区年太阳总辐射值最大,在4800MJ/m2以上,其中,齐齐哈尔和泰来县太阳总辐射在5000MJ/m2以上,大兴安岭大部分地区、伊春和东部地区太阳总辐射低于4600MJ/m2,其他地区太阳能总辐射在4600~4800MJ/m2。

吉林省太阳能年均辐射量5052MJ/m2,全省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00—3000h,太阳能资源总体属二类地区。吉林省地面光伏电站潜在开发容量为9600万千瓦,可装机容量约为3100万千瓦,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发容量约为300万千瓦以上。

辽宁省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年平均辐射量大于5000MJ/m2,年日照小时数超过2200h,除东部山区外,总体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表现为西多东少,南北高于东部的特征。

先天的自然条件,外加政策的有力支持使得东北新能源市场发展迅猛。据悉,2017年,东北能源监管局积极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可再生能源协同监管工作。通过新建风电项目合规性监管,落实风电投资监测红色预警政策;通过光伏年度建设指标监管,促进国家下达的光伏建设指标用好用足;通过煤电建设项目合规性监管,推动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清洁能源有序发展,提高了消纳水平,并在风电、光伏和新增火电上取得了可人的成绩。

国网东北分部及东北各省区电力公司多措并举,促进新能源消纳。一是加强东北电网主网架,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显著提升。二是充分发挥跨区域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高东北新能源消纳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内跨省调峰支援,提高东北区域新能源接纳整体水平。四是东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下半年,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东北电网将进一步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推进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积极开展新能源现货市场交易,加强新能源精细化调度管理,力争实现新能源消纳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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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新能源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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