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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企业须转发展模式 国外可建基地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3-07-20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大棒虽只落下一半,但中国光伏企业已处“寒冬”。业内人士认为,光伏企业必须扭转将规模放在首位的发展模式,用国外建设生产基地来躲避贸易壁垒,国内市场的希望则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 
 
  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副会长王玉刚20日告诉本网记者,协会刚刚完成对济南、东营一些光伏企业的调研,从调查总体情况看:光伏企业面临“内忧外患”,大部分处于亏损经营状态。
 
  王玉刚表示,光伏企业目前面临三大问题,欧盟“双反”影响很大,如反倾销税率升至47.6%,欧盟为主体的国际市场基本关闭;在缺乏政策引导的情况下,国内光伏市场增长缓慢,很难在短时间内有积极变化;光伏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更是突出。
 
  光伏企业如何度过“寒冬”?山东力诺光伏总经理李秉霖认为,光伏企业必须扭转将规模放在首位的发展模式,在研发领域突出转换率与新品研发等核心技术,在生产环节突出成本控制和质量优先,在销售环节突出终端需求与国内市场。
 
  对于1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王玉刚希望尽快出台光伏分布式发电补贴细则。他认为,国内市场的希望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建设。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营销总监刘建力赞同这一观点,认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在中国国内的推广将会消化光伏过剩产能。
 
  王玉刚建议,为打破国外的贸易“双反”壁垒,光伏企业应创新国外发展模式,通过国外建设生产基地、寻求合作等形式开拓国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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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光伏 企业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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