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企业竞争优选办法,现以项目主管部门名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企业竞争优选办法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王浩翔 电话:0994-2524377
2016年3月10日
附件: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企业竞争优选办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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