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今天(8月11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启动福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实施工作的复函》和《福建省售电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发布。
下面是《福建省售电市场监管办法(试行)》中有关售电公司在配电网开展业务中的规定:
同一配电网运营区域内可以有多家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并在配电网运营区域内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同一售电公司可在多个配电网运营区域内售电。
下面是两份文件的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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