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财政部日前发布了《关于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拨付国家电网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光伏扶贫项目)400897万元。
《通知》要求,及时将村级电站和集中电站的补助资金拨付至扶贫项目所在地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并由扶贫主管部门按照光伏扶贫收益办法监督全额拨付至光伏扶贫项目所在村集体,以确保光伏扶贫收益及时惠及广大贫困人口。
尽管不知何种缘故,该《通知》很快在财政部官网撤掉,但经记者多方求证,首批40亿光伏扶贫补贴确已到位,此次《通知》的下发,意味着此前政府承诺的光伏扶贫补贴“优先拨付”的政策将陆续得到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近期也制定了《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信息录入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630前并网的光伏扶贫电站及时进行信息核对工作,10月31前具备条件的省份需将扶贫电站相关数据接入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
其实,早在今年3月,财政部就下发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18〕25号),将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明确对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内的光伏扶贫项目,将优先拨付用于扶贫部分的补贴资金。
按照该文件的安排,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光伏扶贫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光伏扶贫项目,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记者从日前落幕的“2018中国能源产业扶贫高峰论坛”上了解到,自2014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光伏扶贫以其独特的优势,日益成为一种有效的产业扶贫方式,也成为一条产业扶贫与光伏行业发展实现双赢的路径。截至2017年底,共有25个省(市、区)、940个县开展了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累计建成规模1011万千瓦、直接惠及约3万个贫困村的164.6万户贫困户。
今年5月31日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对光伏行业影响深远的“823号文”,明确表示继续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表明在光伏控规模及补贴退坡的非常时期,国家对于光伏扶贫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
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副司长杨瑞华在日前召开的“2018中国能源产业扶贫高峰论坛”上透露,截止目前,已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补助目录项目的有553.8万千瓦,覆盖贫困户96.5万户。
“目前脱贫攻坚战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把开放式扶贫作为基本途径,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杨瑞华还表示,下一步将围绕建设1500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精准帮扶280万户贫困户的既定目标,持续稳健推进光伏扶贫工作。
《通知》原文如下: